從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國企員工想要創業,一份停職留崗的“三年之約”讓他們沒有了后顧之憂。經過單位批準后,職工可停職創辦企業,3年期滿職工可自行選擇回原單位就業或停職繼續創業。(1月27日《中國青年報》) 不管這一政策是否公平合理,也不管此舉能不能激發社會的創業熱情,僅從國企的角度來看,既然鼓勵自己的員工離職,從某種程度上說明,這些員工屬冗余人員,國企不需要他們。冷酷點講,就是國企想把他們推出去,但怕他們不愿走,因此不惜開出一個好價錢。對于冗員,國企為什么要開出如此優厚的條件? 按照常理,對于不需要的員工,國企可通過解除合同的方式來解聘。用工合同對員工和企業都起依法保護的作用,企業不能無理由開除員工,反過來,員工也要遵照合同約定、尊重企業依法選人用人的權利。具體到離職上,假如合同期滿,則雙方都有再選擇的機會,企業和員工都有續簽或拒續的選擇權。即使在合同期間或者簽了長期合同,企業和員工之間也可以通過協商來解除合同。 然而,國企員工離職向來不是一件輕松的事,雖然當前國企不像過去有編制約束,但只要員工不愿意,以減員為目的來解除合同就變得很困難。國企改革后雖然實現了合同制,但一直以來很多國企仍然沿襲過去的做法,視員工為單位人而不是社會人,是體制內人而不是可以隨意流動的人。此外,國企員工吃的是“公家飯”,即使效率不高,受損的是國家利益,國企清退效率低的員工缺乏積極性,只要員工不太出格,僅僅礙于面子,國企也不愿與員工撕破臉。在這樣的背景下,國企分流冗余員工的途徑不多,開出優厚條件利誘他們離開,雖有不妥,但也有幾分無奈。 解聘與招聘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是人力資源合理利用的兩個重要方面。然而多年來,招聘的規則與秩序被重視,但解聘之路卻遠不如招聘通暢,體制內或以體制內自居的員工解聘之難,已成人力資源的一塊短板,入職的順暢和離職的不順暢,致使國企等用工單位像個堰塞湖一樣只進不出,導致人才流動受阻,人力資源效率大打折扣。 因此,國有企事業單位乃至政府機關,在有關人力資源改革方面,完全有必要完善離職規范,就像完善入職規范一樣,使體制內員工離職像入職一樣順暢和透明,一樣有章可循。 □羅志華 |
相關閱讀:
- [ 01-28]“停薪留職”難以讓國企“瘦身”
- [ 01-28]國企員工“創業保護” 難逃特權之嫌
- [ 01-28]創業與人生 不必畫等號
- [ 01-28]創業豈能沒有后顧之憂
- [ 01-28]國企員工停薪留職創業,改革需透明
- [ 01-25]國企改革路徑漸明 混合所有制料成突破口
- [ 01-21]2013年中國國企利潤總額約2.4萬億元 同比增5.9%
- [ 01-17]國企公車消費不能成為“法外之地”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