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市做出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路橋機動車輛通行費,而由市財政埋單。此舉看似簡單,實則需要勇氣和底氣——沒有讓利于民的執政理念,就不會有勇氣去做;沒有改革發展成果作支撐,就不會有底氣去做。 通過政府平臺公司融資搞建設以彌補建設資金不足問題,由此產生“貸款建設、收費還貸”是城市發展的普遍做法。柳州市每年收取的路橋費有1億多元,這對于我國西部一個財力并不算寬裕的城市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數目。如果沒有近年來城市平穩較快發展中創造的成果作為支撐,柳州市政府就沒有能力為路橋費埋單。 據統計,全國有上百個城市以年票形式收取路橋費,甚至有的地方政府部門與市民還因收費問題發生了官司。即便發達地區的一些城市“財大氣粗”,但路橋費仍是政府不愿割舍的利益。按規定,柳州市這筆費用還可以合理合法收15年,若沒有讓利于民的執政理念,柳州市政府怎會有勇氣將這樣的利益割舍出來? 公共財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路橋費為的是解決城市建設帶來的資金不足問題,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讓老百姓受益。而在財力允許的前提下讓市民免交路橋費,不過是把原來收到政府兜里集中起來用于辦民生大事的錢,留在了市民兜里。無論“收”與“免”,都是為了民生,只要這樣的問題想通了,政府有什么利益不能割舍? 這樣的“免”,對于柳州來說已不止一次:2007年,柳州市屬公園全部向市民免費開放;2008年,柳州率先在3個貧困縣實行了九年義務教育農村學生免費午餐制度,讓10萬學生吃上了免費午餐……政府有所“舍”,在民心上才有所“得”,贏得了贊譽、贏得了信任、贏得了擁護。 然而,一些地方不是用心念好“免”字經,而是挖空心思在“收費”上做文章。“提高停車收費及罰款標準治理擁堵”“征收汽車排污費治理污染”“提高二手房交易稅控制房價”……“管理靠收費,加強管理就提高收費”,仍是當前一些地方公共管理的習慣思維。政府部門惦記老百姓兜里的錢,效果往往適得其反。 政府部門通過合法的程序、合理的方式收一些費集中財力辦一些民生大事沒有錯,但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也應該轉變思維,拿出勇氣去做一些讓利于民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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