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應有對高考加分的“不認可權”
www.fjnet.cn?2013-10-21 15:52? 柏文學?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自9月中下旬以來,全國各省(區、市)的招生考試部門開始陸續發布2014年高考的相關信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當屬2014年起全面實施的高考加分政策調整信息。與往年相比,此次的大規模調整主要集中在兩方面:降低分值和縮減項目。(10月21日新華網) 當年高考加分政策的出臺,本來是對單一高考分數評價體系的一種校正。因為單一高考分數評價標準,并不能百分之百地保障選拔出所有優秀學生。特長加分,即在高考之外,考慮學生的體育特長、藝術特長、學科特長和綜合表現,本是鼓勵個性發展、全面發展的良好初衷。然而事情的發展,并不如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所愿。高考加分引發作假泛濫、腐敗成災和產業利益鏈招搖過市等問題屢見媒體,層出不窮,無權無勢或誠信安分者便大吃其虧,在人才選拔上帶來了更大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道。 由于教育部將高考加分權力下放,導致各地加分項目萬象紛呈。奧賽、科技類競賽加分,音樂體育美術特長加分,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加分,教師直系子女報考師范院校加分,留學人才的隨遷子女加分,國家“千人計劃”和省“百人計劃”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中國籍子女加分,農村戶籍獨生子女戶女孩考生和二女結扎戶女孩考生加分,學生藝術團優秀團員加分,飛行學員早期培訓基地初檢合格考生加分。單單體育特長,四川省有27個加分運動項目。有班級三分之二以上學生加分。 這一輪高考加分政策調整,始于2010年教育部下發的文件。調整目標是,降低分值和縮減項目。這十分重要,也是社會有識之士長期呼吁的結果。但是教育部做得還不夠。教育部應當收回高考加分的權力安排,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統一規范,保證加分工作公正公平,加分者適得其所,未加分者心服口服。教育部應當建立高考加分社會監督機制,及時懲治加分中的徇私舞弊腐敗行為。高考,分數面前,人人平等,幾乎是相對最為公平的孤島綠洲。高考加分及其實現狀況,嚴重影響著這塊綠洲的生命。 有學者認為,教育部這次對高考加分政策“瘦身”,不是解決加分腐敗問題的根本之道,還是可能有加分腐敗,還是有可能不能讓學生真正發展其個性和素養,治理高考加分亂象更重要的是進行制度改革,關鍵在于推進基于高校自主招生的多元評價體系構建,最后形成綜合錄取。其實這是一種思維誤區。反腐敗求公正,未必要畢其功于一役,循序漸進,步步為營未嘗不可。更何況,體制中行政化的高校,早已不是象牙塔,高校自主招生的多元評價體系,也不能讓大眾放心,能夠杜絕徇私舞弊腐敗。 解決高考加分的腐敗亂象,守住高考制度中的“公平內核”,除了對其“瘦身”以外,更重要的是,一要教育部承擔責任,統一管理,二要讓高校擁有對高考加分的“不認可權”。給高校對高考加分的“不認可權”,也是高校招生自主權的表現。如果某高校不需要某些方面的特長生,為什么要強制該高校一定要錄取這樣的特長生呢?今年6月,清華大學四川招生組發布了一組“清華堅決抵制四川的體育加分”微博,曝光了四川省考生的“二級運動員”資質存在造假嫌疑一事。更多的高校都可以抵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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