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雇保安不妨一試
www.fjnet.cn?2013-10-17 08:31? 舒天烈?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向社會購買安保服務,是借助市場的力量進行社會管理,如果應用得當,倒不失為一種創新。 是“防火墻”還是“導火索”?近日,廣州市蘿崗區城管局拆違行動中,花56萬元向社會購買安保服務一事,引來廣泛爭議。 城管購買安保服務,有其合理性。曾有城管相關負責人向媒體抱怨,有“正式編制”的城管太少了,而城市又太大,根本管不過來,導致大量協管員、臨時工出現。而實際上,管理游商小販還只是城管職責的很少一部分,類似拆除違章建筑等,雖然不如“貓鼠游戲”來得惹眼,但其難度卻不在其下。從這個角度看,向社會購買安保服務,是借助市場的力量進行社會管理,如果應用得當,倒不失為一種創新。 不過,這一模式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同樣不容小視。基于對城管一直以來的“負面印象”,網友和媒體的論證已然相當充分。比如“‘臨時工’外又多了一群‘臨時工’”“聘請保安無異于‘購買暴力’,容易成為導火索”“拆除違建也需要平等對話與和解,而不是威懾”等等,在當前語境之下,都各有各的道理。這些問題也決定了是否能在城管這個“話題事業”中,進一步用好社會力量。 實際上,在政府購買服務中,都會存在類似的問題。過去,一些公共事業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悄然變革,就曾引來各種問題,至今類似水價、出租車等行業,還是“剪不斷、理還亂”。當前,政府購買服務的行為,還集中在養老助殘、社區建設、就業培訓等方面,相對而言問題較少。當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步伐更快、程度更深、范圍更廣之后,難免會出現“城管購買安保服務”的爭議。 從更大的角度看,城管服務本身,也可以成為政府購買的一個內容。深圳城管外包服務模式,在2007年就已經開始,到今年4月該市10個區已聘請服務外包公司33家,花費超過2億元。雖然還存在許多爭議,但從設立準入門檻到引入社會評估,大方向可謂已經明確。將一些微觀的事務交給社會、社區,用市場方式配置城市管理有限的資源,政府的主要精力才能更多地投入到政策研究和強化服務、指導、協調、監督職能上來。 前不久,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提出,要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有效解決一些領域公共服務產品短缺、質量和效率不高等問題。現在看來,雖然有了導向,但政策的支持力度還是不夠,不僅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社會公眾對此也比較陌生。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內容應包括哪些項目?基本模式有哪些?購買的資金從何而來,又該怎樣監管?這些問題,都需要政府部門盡快建章立制。可以說,廣州城管買服務引發的討論,也啟示著未來購買社會服務時需要考慮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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