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應將冒雨抄牌的勁用來改善服務
www.fjnet.cn?2013-10-10 08:04? 黃 興?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我來說兩句
在強臺風天,城管執法部門需要去做比“抄牌、罰款”更重要、也更有益的事情。 強臺風“菲特”給多地帶來連續強降水。在這場臺風到來之際,溫州不少市民為了保險起見干脆把車子停放在地勢較高的人行道上,結果被貼了罰單。為此有網友質疑:“遇到自然災害,為何不能更加人性化執法?” 事后,有溫州市鹿城區城管部門回應稱“臺風天氣把車停在人行道上同樣很危險,不會因此暫停處罰。”他們還稱,除了造成個人損失,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車輛還會給執法部門搶險工作造成諸多不便。 臺風天抄牌、罰款使城管部門陷入尷尬境地。問題的焦點并不在于人行道上能不能停車、人行道上停車危險不危險,而在于關鍵時刻,特殊時期,政府有關部門應該分清主次,懂得先后,能夠抓主要矛盾,解決群眾最關心的問題,而不是機械地死守本職工作。 放在平常,人行道是專供行人行走用的,機動車不應占用人行道,這沒有問題。城管執法部門對機動車停放人行道的行為予以罰款,想必是沒有爭議的。相反,如果城管部門毫無來由地寬恕,民眾心中反而要納悶、起疑。 但這次是強臺風過境的特殊情況。臺風過境,地下車庫、低洼地帶受淹,把車停到地勢較高的人行道實屬無奈之舉。相關執法部門應根據實際,切實理解民眾苦楚。 從專業角度看,在強臺風天,城管執法部門需要去做比“抄牌、罰款”更重要、也更有益的事情。城市一片澤國,救災、搶通,包括重點的井蓋、地下管網的維修維護都需要他們來操作或組織人力操作。網友說,溫州城管部門應當把冒雨抄牌這股勁用在改善服務上。 自然災害襲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陷入危難之中,幫助群眾解決困難,安撫群眾情緒,讓大家感受黨和政府的溫暖,應當是政府有關部門的首要職責。長期以來,很多地方摸索出了不少值得肯定的經驗。就拿特殊情況下的“違規停車”來說,就有以下可借鑒的現成經驗:北京是“協管員在暴雨后所貼罰單作廢”;武漢是“暴雨天交警全城不貼罰單”;杭州是“臺風登陸天不貼罰單”。 文明執法應該如此,溫州城管應該向這些地區看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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