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政審制度該改改了
www.fjnet.cn?2013-10-17 08:13? 謝彩鳳?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2014年公務員考試已經開始報名,雖然公考大戰接近最后階段,然而罪犯家庭的子女注定與公考無緣。根據國家公務員局發布的考錄公告和報考指南,罪犯家庭的子女不屬于“不能報考”的人員。然而即使他們幸運地闖過筆試、面試,也極有可能在政審環節被刷。 有觀點認為,如果父母被判刑,子女會仇恨社會和政府;子女可能受家庭影響;如果擔任公職,有可能為父母翻案、謀取不當利益。這些想法貌似有理,實則沒有根據。首先我們不能做“無罪推定”。其次,法律早已廢除“株連”制度,父母犯罪,不應累及子女。相反,他們親眼目睹了法律的威力,反而會更加注意約束自己的行為。另外,官員是否違法,關鍵在個人的品質,與出身沒有直接關系。 政審的初衷通過實際走訪調查,確保選拔出德才兼備的人。然而,僅僅由于父母的過錯就剝奪子女的權利,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擔任公職、參與國家管理是受憲法保護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不得隨意剝奪。《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的任用,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注重工作實效。”機會公平是公平正義的應有之義,每個人都應當享有平等的競爭機會。人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但應當有機會選擇未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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