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與月票的唱和
www.fjnet.cn?2013-08-13 08:19? 晏 揚?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早在2008年,河北省交通廳就曾規(guī)定治超人員不準以約定形式收取費用后允許車輛進行超限超載運輸,但《新京報》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在河北省永年縣和邯鄲縣,“超載月票”被貨車司機稱為“買路費”,永年縣的路政、運管和治超站打包價為3200元,邯鄲縣的“越載月票”價格是1550元,如果多買還可以打折。(8月12日《新京報》) 貨車超載的危險性、危害性人所共知,“超載月票”之荒唐、荒誕也顯而易見:一方面,執(zhí)法權是一種公權力,不是商品,而“超載月票”卻相當于將執(zhí)法權明碼標價、公然販賣,將執(zhí)法變成一種交易和斂財?shù)氖侄危涣硪环矫妫瑘?zhí)法的目的本是為了遏制交通違法,而“超載月票”卻變相鼓勵司機違法——司機交了錢就能堂而皇之地違法,為了把交的錢賺回來,勢必會盡可能多地違法超載。 “超載月票”是執(zhí)法部門的斂財手段,但令人尷尬的是,眾多貨車司機對此不僅不憤懣、不抵制,反而樂于配合,心甘情愿地掏錢,甚至視之為“人性化執(zhí)法”。 司機們何嘗不知道超載的危險性、危害性,可正如一名貨車司機所抱怨的:“我們也不想超載,我們也想遵守規(guī)章制度,可是,遵守了這活就沒法干,誰替我們想過?”不超載就不賺錢甚至虧本,這是當下許多貨車司機面臨的共同困境。原因何在?就在于“1公斤貨物從上海運到紐約只需1.5元,而從上海運到貴州卻需要6至8元”,就在于路橋收費畸高以及各種亂收費、亂罰款導致運輸成本畸高。 治理超載當然是天經(jīng)地義的,但“不超載就不賺錢甚至虧本”也是必須正視的現(xiàn)實。在很大程度上,正因為運輸成本畸高,許多貨車司機才被迫超載,才被迫“心甘情愿”地購買“超載月票”,這是一種無奈而現(xiàn)實的選擇。所以,要從根本上治理超載,就得從降低運輸成本這個根本性問題著手,不把運輸成本降下來,不大力整治公路高收費、亂收費,超載問題就難以根治,“罰款月票”的荒誕劇就會不斷上演。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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