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碰“副業”高壓線為哪般?
www.fjnet.cn?2013-05-24 16:12? 曹莉萍?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永州市零陵區畜牧局副主任科員黃慶玖,在鄉鎮基層干了一二十年,工資低,升職無望直至無欲,以養老心態活在官場。一方面,他主動放棄鄉人大副主席的實職而選擇到縣城里謀個清閑職位;另一方面,他又在零陵區石山腳鄉承包了200多畝農田,成為了一名帶職的“種田大戶”。(瀟湘晨報,5月23日) 據了解,類似村干部外出經商的現象并非個別現象。在我們的公務員隊伍中, 搞“副業”的干部是存在的,百姓辦事或反映問題,經常找不到人,群眾意見很大,反映非常強烈。對于這種行為,有關部門大多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一杯茶、一份報,機關干部真逍遙”的現象,這就為“搞副業”提供了時間便利。“事業、職業、副業”的輕重之分陷入了一個利益為先尷尬局面。 一位農村黨支部書記說:“當這個書記很吃虧。如果你要把身心都用在工作上的話,那么你一家人的日子就別想過了。面對自己的事業和干部工作,我更看重的是自己,而干部工作只能當個副業。”這些話雖不中聽,但很實在。有這么一種說法,如今干部的工作態度可以分為三種:一種是把工作當成事業,另一種是把工作當作職業,還有一種是把工作當成副業。三種不同的工作態度,反映了不同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事業觀。 筆者調查發現,干部“經商”主要原因是考慮家庭生計,干部待遇低,又難以晉升,同時,干部自身職責意識、權利意識不足;紀律檢查部門對“搞副業”缺乏監管、消極縱容;機關內部部門繁多、人員超標。干部長期不在單位,必定脫離工作實際,無法及時了解廣大農民群眾的需要和渴望,不能及時解決群眾之間的矛盾,更不能團結和帶領廣大群眾致富。所以類似于永州市零陵區畜牧局副主任科員黃慶玖這樣的干部干脆沒有任何顧忌的主動放棄鄉人大副主席的實職而選擇到縣城里謀個清閑職位。工作僅僅是一個招牌、一個幌子,把心思和精力都放在本職之外,有的甚至利用公職、公權攬私活、謀私利。不但影響了本職工作,也破壞了高效務實的機關工作作風,損害了干部形象。 我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條中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把工作當事業,就是對工作始終保持熱情、充滿感情、懷有激情,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讓工作成為自己割舍不下的一份牽掛,讓事業成為人生風景中最絢麗多彩的部分。只有時刻按照這個職業角色約束自己的言行、履行自身的職責,正確引導干部樹立正確的職業觀,養成良好的從業習慣,成為一名稱職的公務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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