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紅會“軍令狀”應予以期待
www.fjnet.cn?2013-04-30 09:50? 徐永光?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4月28日,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在回應了蘆山地震后有關紅會的多個質疑后表示,兩三年內如仍然反轉不了“黑十字”的印象,她將自動請求辭職。對會長下的這個“軍令狀”,有很多人不以為然,但沒有理由判定趙白鴿就是在做秀。我們對此應予以期待。 蘆山地震發生后,對紅會質疑和爭論最多的其實還是郭美美——要不要翻出舊帳重查一番,是不是一旦撇清了郭美美與紅會的關系,紅十字就立馬變紅了? 以筆者淺見,重查郭美美完全是頭痛醫腳,沒有抓住問題的本質。長期以來背著官民不分的體制包袱、習慣于以權謀捐,才是紅會公信力飽受詬病的根本原因。 以權謀捐是指政府假慈善之名、動用行政權力對公民實施“派捐”、“強捐”的行為,紅十字會是一個半官半民的機構,搞以權謀捐,自然麻煩纏身。 以權謀捐侵害了公民捐款的自由選擇權。捐款是基于自愿和信任,自愿不能用攤派,信任無法靠規定。明令只能把捐款交給誰,不讓捐款人選擇自己信任的機構,背后帶有權力的強勢和蠻橫。這時,慈善已經變味,愛心開始受傷。 因為捐款是這么來的,一個慈善機構對捐款人應有的謙卑、尊重,捐款使用的公開透明和負責任的反饋就被忽略了。據清華大學調查,汶川地震后只有4.7%的捐款人了解捐款使用的結果。雖說汶川地震捐款使用經國家審計部門審計,鮮有腐敗發生,但受捐機構只給捐款人一個“經審計沒發現問題”的答復,怎能令人信服滿意? 蘆山地震發生后,筆者很擔心以權謀捐重演,給紅會和慈善行業的公信力雪上加霜,呼吁“在捐款環節上,無論政府、紅會、慈善會,還是基金會或其他公益組織,應各自做好捐款的接收、募集和落實,每一筆捐款都應向捐款人做出交代。千萬不要搞電視臺舉牌,最后一筆糊涂賬。面對災難,中國政府能力很強,民間亦不缺乏愛心和支持力量,所缺的是對愛心的呵護。愿雅安救災能成為重拾公眾對公益慈善組織信心的重要機會。” 令人高興的是,民政部于4月22日發出《公告》,第一次提出“個人、單位有向災區捐贈意愿的,提倡通過依法登記、有救災宗旨的公益慈善組織和災區民政部門進行”,要求“公益慈善組織進一步規范救災捐贈活動,保證信息長期可查詢,主動接受捐贈者和社會監督”。正如清華大學鄧國勝教授說,這是救災捐款募集“從行政干預機制轉變為社會選擇機制”,可謂歷史性的轉折。 這一次,紅會與其它公益慈善組織一起站在了平等競爭的“跑道”上,工作十分努力,還以自己在國家抗震災害救援指揮機構中的協調地位,與蘆山地震中表現不凡的“成都公益組織4.20聯合救援行動”數十家草根組織合作,共同建立“4.20中國社會組織災害應對平臺”,除了信息共享,還打算拿出資源與草根組織合作,探索社會組織聯合應對災害的新機制。 不管紅會的體制改革和去行政化有多么艱難,但這一次他們沒有搞以權謀捐,還拿出自己在政府救災體系中的“權力”與民間組織合作分享,開始“接地氣”;盡管目前紅會系統5億多捐款只達基金會系統(不含紅會)10多億捐款的一半,紅總會救災籌款的“霸主”地位暫時讓位于中國扶貧基金會和深圳壹基金,但我們看到了一個正在浴火重生的中國紅十字會。 對紅會的未來,我們不敢盲目樂觀,也不要完全不抱希望。畢竟,紅會的改革需要政府和民間一起秉承建設性的良好愿望,把握正面方向,協力推動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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