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公安部稱“公民可以直考駕照”,有車管所工作人員指出,目前個人不具備擁有教練車和教練員等條件,按相關條例,如果自學者上路練習學車,實際上就是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據4月12日中廣網) 公安部對“公民可以直考駕照”的表態,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民眾反響非常強烈。但是在拍手稱贊之后,才發現看上去很美,實際上卻很難落實下去,“直考駕照”之路依然障礙重重。 公安部表示“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钡?,個人卻不具備教練車和教練員的條件,仍然要通過駕校才能實現。而如果自學者上路學車,卻又屬于無證駕駛。而全國各地所出臺的駕考細則,也均設置了種種考試障礙,諸如要求持有培訓證明、打卡計學時等,甚至部分地方根本不接受個人報名考證。 顯然,個人自主學車規定與現行法律條文自相矛盾,對于公民個人來講,則就如同于第二十二條軍規,屬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各地車管部門所設置的層層阻礙,不僅增加自學者的考試難度,亦使“直考駕照”猶如鏡花水月,看得到卻摸不著。 限制性條條框框過多,公眾對“直考駕照”只能望而卻步,至于公安部自相矛盾的曖昧表態,則說明缺乏放開“直考駕照”的誠意。駕照難考、學員“堰塞湖”、駕校壟斷格局的怪現狀,凸顯時下駕考市場混亂局面,而交管涉足利益太深,腐敗交易橫行,導致民眾學車成本高企,駕培行業處于低層次發展。 駕考只是一項汽車駕駛技能考試,并非有多大專業難度,只要訓練技巧得當、上車時間足夠長,絕大多數人都能掌握到。而縱觀世界各國,個人自學“直考駕照”也是常態,駕校培訓只是輔助選項。但我國駕考壁壘過高,駕校壟斷和交管部門牽涉利益太大,培訓資源緊張,學員則成為被盤剝的對象。不僅不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也使駕培流于表面化,重理論而輕技能,培養出太多的“馬路殺手”。 駕考并非只有駕校一條路,“直考駕照”乃是公民的合法權利,而目前設置的種種駕考阻礙,都是在變相剝奪公民選擇權,需要盡快予以糾正,還權于民。對于法律上自相矛盾的條款,則應根據實情予以修訂,比如廢止自主學車需使用教練車、教練員指導的規定,只要車輛符合駕駛規定,陪練人員擁有一定駕齡資格即可。而各地也不應設置自主駕考障礙,相反還應站在服務民眾的立場上,為民眾提供“直考駕照”便利,放開考試“直通車”,只需嚴格把控駕駛技能和交規理論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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