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消費維權真正走進“春天里”
www.fjnet.cn?2013-03-15 15:44? 安子州?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3月15日,一年一度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如期而至。這些年,小到一件衣服,大到住房,侵害消費者的權益的事件不斷發生。“地溝油”、“三氯氰胺”、“人造魚翅”等民眾“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事件頻發;夸大藥物治療效果,保健品被捧作“靈丹妙藥”等網絡購物、電視購物也成了投訴熱點……消費者的安全感屢受打擊。 每年到了“3·15”這一天,央視有打假“曝光臺”,地方的工商、質檢、食品、公安等部門也會聯合開展大規模的“打假”活動,一些新聞媒體也會大量報道有關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件。仿佛一夜之間,“3·15”讓消費者走進了“春天里”。 誠然,這些集中行動和新聞媒體的曝光,對于清除民眾身邊的“害群之馬”,挽回消費者的損失具有積極的意義。但這樣的“春雷行動”過了“3·15”這天后,媒體呼吁的聲音往往不再那么“響亮”,相關職能部門對黑心企業和商家的打擊力度很可能減弱,一些消費者不免會發出這樣的感慨:“3·15”理直氣壯,“3·16”忍氣吞聲。 其實,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不僅需要給消費者一個討回說法、討回公道、討回損失的渠道,而且更為重要的是要讓這種渠道時刻暢通,并建立健全消費者維權制度,始終對不法企業和商家以“高壓態勢”,最終形成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消費網”。同時,讓這張網一年365天不間斷地運行。 對于消費者而言,“3·15”這一天很重要,但“3·15”之外的每一天更為重要。如果每一天都是“3·15”,如果打擊不法企業的力度能夠“365天如一日”,如果維權制度再完善一些,或許消費者放心購物、輕松維權才能真正走進“春天里”。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03-15]維權不能只靠“3·15”這一天
- [ 03-11]龍首歸一打造海洋維權新利器
- [ 02-25]如果維權有門,何來修廟拜牌位?
- [ 02-25]市長被“廟拜”源于維權無門
- [ 02-21]“3·15”維權該出手時就出手
- [ 02-08]女性就業遭歧視維權太難了
- [ 02-07]依法維權也不應“隨意添加”
- [ 12-14]“學生訴學校”,能否成為公眾維權參照?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