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進區衛生局豈能只問責別人不問責自己?
www.fjnet.cn?2013-03-04 09:47? 柏文學?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常州武進區550名公安民警及輔警接種麻疹疫苗,竟然有一部分是過期疫苗。3月1日,有網友在微博發布此消息。2日,記者從常州武進區衛生局了解到,經查,確有其事。(3月3日中國新聞網) 據報道,事件發生后,武進區衛生局迅速啟動應急處置程序:一是對接種這批過期疫苗的民警和輔警進行為期3天的醫學觀察,并聯系武進人民醫院南院作為定點治療單位,一旦民警和輔警出現不適癥狀,立即就診;二是全區各預防接種單位立即核查所有疫苗,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三是對該起事件開展詳細的調查,對相關責任人員啟動問責程序。 武進區衛生局眼里的“相關責任人員”,是否包含“武進區衛生局”自己?沒有講。估計是不包含的。因為所言“相關責任人員”是“開展詳細的調查”之后的結果,而“武進區衛生局”倘若也算“相關責任人員”的話,那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不需要調查的。那么對于下屬單位使用過期疫苗為警察接種,作為主管單位“武進區衛生局”是否該承擔領導責任呢?如果該承擔,為什么不向當事民警和社會大眾道歉先?正如自然人沒有懺悔的習慣一樣,官員們也沒有認錯并道歉的習慣。 對于善后處理方案也難令人滿意。接種過期疫苗,會有什么負面后果或后遺癥,都是不確定的。即使3天內沒出現不適癥狀,并不表明身體沒有受到傷害,也不表明受到的傷害會完全自行消除。對于當事警察給予一定精神撫慰和物質補償,或許是必要的。同時要考慮,過期疫苗是否還有相應防疫效果?似乎也難說的。當事警察是否需要重新接種未過期的疫苗?若需要,什么時候可以重新接種?需要有關專家給出專業答案。 如何杜絕此類事再度發生,應有完善措施。“全區各預防接種單位立即核查所有疫苗”,這是“應急處置程序”,更重要的是要有“常規處置程序”。可以相信,衛生部門一定是有“常規處置程序”的,只是既定的“常規處置程序”,沒有能夠“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這不僅表明管理部門的松懈,也表明既定的“常規處置程序”需要完善。譬如,可以增加一道程序:醫護人員向疫苗(藥品)使用對象或其監護人明示疫苗(藥品)有效期,并得到其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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