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車窗垃圾” 該法律上場了
www.fjnet.cn?2012-10-31 15:15? 莊華毅 和剛?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車窗拋物總是被一部分人看做是小毛病,但是積小成大,這個小毛病正逐漸成為我們城市的一個頑疾。 隨手一扔,你是方便了,瀟灑了,可是隨著車窗拋物的增加,既影響了城市的文明形象,又給道路交通埋下了安全隱患。也許你這么一扔,對頂著車流清理這些垃圾的環衛工人來說,就造成了天大的危險。 據廈門市市容環衛處不完全統計,從2003年-2009年,廈門全市有200多名環衛工人因交通肇事受傷、致殘、死亡。雖然最近幾年環衛部門并沒有進行全面統計,但記者從梧村環衛所了解到,僅今年年初至今就已經有11起環衛工或者環衛車被撞的事故。 如果不是那些不顧文明和道德的人把垃圾扔在路中間,哪來這么多的事故?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隨著車輛的增加,車窗拋物的不文明行為這幾年讓人越來越糾結。媒體的譴責、曝光、呼吁可謂一而再,再而三,看來單靠道德的號召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求助于法律。但法律似乎也不給力,這幾年來在廈門幾乎沒有人因此受罰。顯然,這就是問題的癥結所在。正因為亂扔無需“成本”,一些人總是改不掉從車窗亂扔垃圾的怪毛病。 準確地說,不給力的不是法律,而是執行力。《道路交通安全法》早有規定,行車中如果機動車駕駛員有向車外拋撒物品、亂吐痰等行為,將被處以100元罰款記2分,乘車人員有此行為,將被處以50元罰款。可是,在實際的執行中,這樣的處罰規定卻難以落實。 也許治理車窗垃圾存在取證難以及需要多部門聯合行動的問題,但只要真正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在技術如此發達的當今,這些都不是問題,車窗垃圾絕非“不治之癥”。 該到亮劍的時候了,無論是為了文明形象,還是為了環衛工安全,我們對車窗垃圾都不能再容忍下去。 (海峽導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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