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帶頭休假”讓人不是滋味
www.fjnet.cn?2012-08-30 17:31? 王垚烽?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南京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近日出臺了《關于加強和完善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各部門、各單位應按照“從嚴控制、保證休假”的原則,嚴格壓縮控制不能休假的人員和天數。各級領導干部要增強執行帶薪休假制度的自覺性,帶頭執行年休假制度。(8月30日《東方早報》)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但凡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職工,均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權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作為職場一員,帶薪休假原本無可厚非。但結合當下中國勞動者權益保護的整體現實,不得不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無論是平常的工作強度還是包括休息權在內的勞動權益保障都是令人艷羨的。一些人即便不是年年有休假機會,但單位組織的定期旅游也足以彌補年假的“不足”。在這樣的背景下,再通過行政命令要求“領導帶頭休假”,不說是假公濟私、權力自肥,至少也有主次不分、輕重顛倒的嫌疑,其消極意義不容小覷。 一方面,在多數小白領還在為“五險一金”能否交全而焦慮,農民工為討薪而絕望,勞動權益保障普遍堪憂的時候,冒然實行“領導帶頭休假”,只會進一步拉開機關事業單位與民營企業、個體從業人員的“勞動福利差”;引發體制外勞動者的“相對剝奪感”和不滿情緒;刺激更多年輕人投奔公務系統,這對于構建創新型社會、培育創業型人才來說是相當不利的;另一方面,對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勞動權益的“過度保障”,還可能消解他們對當前社會嚴峻的勞動保障形勢的切身感受,進而削弱他們通過政策改革、制度完善以推進整體勞動權利保障水平的積極性。 因此,與其讓“領導帶頭休假”,不如保障“過勞”小白領、農民工依法休假。畢竟,“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不僅是儒家文人官僚的政治追求和自我期許,更是現代社會公務人員的基本品格。君不見,每當發生經濟危機或者財政狀況出現惡化,西方官員總是主動給自己降薪。憑什么人家的官員能夠與民眾共克時艱,我們的“公仆”卻只知道給自己放假、加薪、發放400%的加班工資和“15天6.4萬元”的未休假報酬,甚至在爭奪利益資源時強調自己的“官員身份”,先試先行、先嘗先得;而一旦要其承擔義務,如公示財產收入狀況時,又標榜自己的“人民屬性”,要求享受平等的法律權利? 總而言之,“領導帶頭休假”的規定讓人不是滋味,而更使人內心苦澀的是其背后的“老爺邏輯”和保障這套怪誕邏輯暢通運行的制度沉疴。相比叫停一個《意見》,矯正這套官場邏輯、變更相應的制度無疑要困難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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