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收回閑置土地切莫懸空
www.fjnet.cn?2011-12-23 15:40? 于文軍?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為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部起草了《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并且于12月21日開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草案規定,土地閑置滿1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土地使用者下達《征繳土地閑置費決定書》,按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滿2年的,有關部門將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收回閑置土地,無疑是調控房地產市場的又一記重拳。 曾幾何時,囤積土地可謂是開發商謀取暴利的招數。拿到了土地后,按兵不動,讓土地在那長草,等房價大漲的時候再開發,或者出賣土地牟取暴利,或者改變土地用途也牟取暴利。最終,都賺得盆滿缽滿。囤積土地也是開發商對抗樓市調控的緩兵之計。看到房價跌了,怕蓋出的房子不好賣,怕被套住,索性“休眠”,也讓地長草…… 無論開發商出于何種目的閑置土地,客觀上,浪費了國家寶貴的土地資源,變相對抗國家對樓市的調控。據介紹,目前,房地產閑置用地遠大于13萬畝。正是開發商的這種囤地行為,加劇了商品房市場的供需矛盾,推高了房價。因而,這次國家要出臺收回閑置土地的舉措,有利于維護房地產市場的正常秩序,確保商品房建設的開工率,增加市場供給,并進而推動房價的下降,值得期盼。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就有過關于土地閑置無償收回的規定,可后來執行走了樣,被開發商和地方政府給念歪了。一些開發商玩起了“障眼法”:“圈圍墻”, “打地基”,“磨洋工”,真可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各有各的高招。好在此次《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修訂草案)》中,對類似出工不出力的花招已有所防范。修訂標準認為以下工程量不達標者也屬閑置用地:已動工開發建設但開發建設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不足1/3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以工程實際施工量為認定標準,算是卡到了問題核心。 話又說回來了,說歸說,做歸做。征求意見在規定了土地閑置的具體情況之后,更要動真碰硬,畢竟十多年來,治理土地閑置問題并未得到真正落實。如果這一次再度落空,政府的公信力將大打折扣。因此,既要廣泛征求公眾意見,更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不留下執行的死角或盲區。尤其是要對故意操縱土地閑置,或者置規定不顧者說不,采取強硬措施,產生應有的懲處和震懾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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