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偽裝逃生”比“不下井”更可怕
www.fjnet.cn?2011-11-14 21:32? 白峰?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12日,云南省師宗縣私莊煤礦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搜救工作進入第三天。截至12日19 時25 分,已發現30 名遇難者遺體,仍有13 人下落不明。多名目擊者和當班礦工向記者表示,就是在煤礦發生事故的時,當天的私莊煤礦值班領導并未帶班下井。事故發生后,礦領導齊谷明才匆忙下井,并偽裝從井下逃生的假象。(11月13日《新京報 》) 為了減輕煤礦災難,國家安監局緊緊地把礦工生命安全與礦領導生命安全捆綁在一起,按國家安監總局2010 年11月15日施行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暫行規定》規定,礦山企業是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的責任主體,必須確保每個班次至少有1 名領導在井下現場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 而云南師宗煤礦領導也真會玩貓捉老鼠游戲,把規定當兒戲,非但不把自己的生命安全與礦工的生命安全捆綁在一起,而且在礦難發生后,匆忙下井并偽裝從井下逃生的假象。 其實,偽裝逃生比礦領導不下井更可怕。礦領導不下井,說明領導責任意識不強,更沒有把礦工生命當回事,是對礦工生命的不負責,事故發生后,起碼礦領導在相關監督部門的督促下會負責任,更會承擔一部分職責。而礦領導偽裝逃生是一種推卸責任,是給受難的礦工“雪上加霜”,更是給他們身上栽贓,把領導責任推脫的一干二凈,讓礦工自己承擔礦難責任。 這樣的偽裝逃生并非是礦領導的本能的逃生,而是一種逃避責任,更是一種謀財害命,是把礦工的生命當兒戲,而是保證自己的政治生命、工作生命、身體生命的一種曲線“救國”運動。 這樣的偽裝逃生,一是不僅僅害了礦工的生命,讓礦工死無對證,有冤無處伸,有苦無處訴,成了冤死鬼。還會讓人感覺到,礦領導都下井了,而且也逃生了,礦工怎么就不能逃生。二是更對救援不利,會錯過救援的最好機會和時機,讓救援會在逃生礦領導的錯誤指導下救援,因而給礦工生命帶來最大的損失。三是更會誤導和欺騙監督部門,偽裝逃生給人感覺上似乎礦領導帶班下井了,落實了礦領導下井的相關措施和規定,因而給監督部門進行礦山安全監督帶來了不必要的隱患。 礦領導不下井,錯在于其不配合工作,或者對安全監督部門的相關措施和規定落實不力。而偽裝逃生似乎落實了安全監督部門的相關措施,更是讓人感覺上礦領導與礦工是一棵樹上的螞蚱,結果礦工身邊并沒有礦領導,就連瓦斯員也放棄了監測都在挖煤,這樣的安全措施怎么不會有礦難發生,怎么不會有礦工生命的危險。這樣的偽裝逃生更可怕,可怕到了拿礦工生命當兒戲,可怕到了拿安全當兒戲,對這樣的可怕現象,應該一查到底,給死難礦工和家屬給一個交待,讓偽裝逃生的礦領導得到應有懲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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