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瑪中國總部近日發布聲明,就重慶分店以普通豬肉冒充“綠色豬肉”事件公開致歉,承諾將保護消費者利益,杜絕類似事件再度發生。重慶工商部門已要求沃爾瑪10家涉案門店停業整頓15日,并處罰款269萬元。
中國有話叫“事不過三”。彪悍的沃爾瑪顯然不諳此理,有數據顯示:自2006年沃爾瑪入渝以來,因銷售過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虛假宣傳等行為,已被工商部門處罰了21次,僅今年就有9次之多。眼下,重慶工商部門開出了不小的罰單,又是停業整頓、又是百萬罰款,在國內而言,下手不可謂不狠。但是,這張“處方”果真能醫好沃爾瑪之病?抑或能讓“綠色豬肉”上的貓膩柳暗花明?這樣的疑慮,恐怕既不能算是杞人憂天,也不能算是小人之心。
作奸犯科的,自然沒什么可以同情,曝光也好、罰款也罷,都是活該。把普通豬肉賣成 “綠色豬肉”,這把戲早已趕超春晚小品里的忽悠手段。于是問題就來了:一者,這個本性純良的跨國零售巨頭,什么時候到中國練就了一身坑蒙拐騙的功夫?若說沃爾瑪喜歡玩商業欺詐,可事實恰恰相反,其創始人老山姆早就告誡員工,“顧客能夠解雇我們公司的每一個人,他們只需要到其他地方去花錢,就可做到這一點”,而其著名的 “3米原則”、“太陽下山原則”、“八顆牙原則”等,更成為營銷業中的佳話。南橘北枳的沃爾瑪,只是“基因突變”的問題嗎?二者,如果“關門”或“罰款”有用,還要市場秩序干嗎?歷數我國市場中的“重量級罰單”,今天的沃爾瑪算得上是典型的一筆,但“15日”和“269萬元”對一個世界500強中最近兩年連續名列銷售額第一的商業企業而言,果真能“罰出”乖巧聽話來嗎?20多次罰款都挺過來了,這筆罰單同樣未必傷筋動骨,憑什么就可預言這是其非法牟利的終點?利潤面前,道德自覺連“浮云”都算不上,遑論一直就沒被罰趴下的沃爾瑪。
沃爾瑪的“價簽戲法”,再到“問題板鴨”,又到假冒“綠色豬肉”……難道僅僅是偶而失足的企業問題?還是咱們的經營環境和秩序監管自身的漏洞使然?起碼有一點是肯定的,其在美國本土的“乖乖仔”形象,與嚴苛挑剔的監管、傾家蕩產的罰單有著最直接的淵源。那么多的山寨版“綠色豬肉”賣出去了,懲罰性賠償卻不見真章,這樣的市場環境,如何能培養商家對消費者的敬畏心?更關鍵的是,沃爾瑪的問題,并不是白璧上的微小瑕疵,而是市場領域的冰山一角。譬如“綠色認證”泛濫的瓜果蔬菜,消費者又不是孫悟空,帶著顯微鏡也看不出哪個是真“綠色”,哪個是假“綠色”,此時,如果認證機構掉進錢眼里、又或者銷售商場亂貼標簽,買家只有上當的份兒。
吊詭的是,沃爾瑪的問題,在一片譴責聲中,還夾雜著不少“同情”的聲音:沃爾瑪不過是 “出頭的椽子”,超市賣場概莫如此——這就好比在一個管不住強盜的年代,“盜亦有道”的邏輯也顯得那么的溫情動人。此中的悲情,說到底還是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大家都在玩“價簽戲法”、大家都在賣假的 “有機”、“綠色”,你不去“隨波逐流”,何以“低價立市”?
沃爾瑪關門能否治好 “綠色豬肉”的病?這顯然不是一個樂觀的問題。倒是有一點,沃爾瑪事件應該警醒“舉一反三”的執法嗅覺,譬如食品的“文憑認證”、零售市場秩序、品牌監管與維護等等,以重塑公眾的消費信心。
(作者為資深評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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