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誠信”經營戶掛“黃牌”,讓消費者識假,以免上當受騙。這無疑是“打蛇打在了七寸上”,令人稱快。
時下,假冒偽劣商品充斥市場,坑人害人的事件頻發,早已成為社會公害。特別是近幾年來,蘇丹紅、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饅頭、地溝油等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對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構成威脅,使消費者深感切膚之痛。究其根源,關鍵是一些商家不誠信經營、不守法經營。盡管各地采取了不少舉措,但由于查處不力,打擊不嚴,沒有傷其筋骨,等打擊、整治期一過,不誠信和不守法經營者便舊業重操,使打擊、整治在“舉報、查處,再舉報、再查處”的怪圈中周而復始,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使其生命安全受到威脅,而且敗壞了行業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因而,打擊不誠信和不守法經營行為決不能心慈手軟,要像打蛇那樣,打在七寸上。
其實,不誠信和不守法經營的目的在于牟取暴利,若讓其失去市場,無利可圖,不誠信和不守法經營的現象就會消失。那么,如何讓其失去市場呢?給不誠信和不守法經營者掛“黃牌警告”,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如果食品經營戶不履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等經營規范,工商執法人員第一次發現時給予批評指正,第二次發現該經營戶仍然未改的,將在其店面顯著位置懸掛黃牌警告標志,給予黃牌警告,對其違法行為予以曝光,并進行懲處。這樣一來,不誠信和不守法經營者從此聲譽掃地,少有或不會有消費者前去光顧,其店面必然會門庭冷落,實則是自斷財路,自食其果。這對于當事人來說,無疑是一種強烈的刺激,更容易迫使他們痛改前非,守法經營,誠信經營。
常言道: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重于泰山。食品安全,小則關系老百姓的“餐桌安全”,大則關系社會和諧與穩定。讓消費者無憂無慮地明明白白消費,不僅需要生產者和經營者自律,更需要有監管者給力。從這個角度上講,給“不誠信”經營戶掛“黃牌警告”,確實是個好辦法。但愿各地“拿來”,真正把打擊、整治不誠信和不守法經營工作落到實處,做到點子上,確保老百姓的“餐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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