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對夫妻在陳光標公司大門口長跪不起,陳光標下來了解他們的情況,看了孩子的病歷之后,馬上吩咐公司的工作人員直接就給了他們七千塊錢。可這對夫婦稱這些錢遠不夠救孩子的,希望能多給點,把50萬元的手術費一次性給解決。(8月26日人民網)
毋庸置疑,市民缺少醫療費,跪求中國首善陳光標強捐顯然是跪錯了對象,找錯了人。道理很簡單,陳光標雖然是中國首善,但是他及其他的公司不是公共慈善機構,只是一個熱衷于慈善事業的普通公民和私營企業,沒有義務向任何人提供捐助,從事慈善事業和給別人提供捐助只是他的權利和彰顯高尚道德的行為,不提供捐助并不是不道德的表現。
當然不可否認,市民選擇跪求陳光標,一方面主要出于陳光標的中國首善的美名,另一方面也表明公眾對以紅十字組織為代表的公共慈善機構的不信任和尋求公共慈善機構幫助的難度比找企業家幫忙還要困難。從這個角度說,公眾跪求陳光標強捐,最該感到可恥的是各類公共慈善機構,而不是拒絕7000元的索捐者。
不過,筆者認為市民的這種強制索捐行為,而且嫌棄陳光標捐助的資金太少的行為,實質上已經帶有道德綁架的意味,是要讓陳光標與中國首善這項道德頭銜綁架在一起,逼迫陳光標捐款。從慈善事業發展角度說,這種道德綁架的強制索捐行為不利于慈善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可能導致一些熱衷慈善事業的企業家降低參與慈善的熱情,最終讓有限的慈善資金沒有用在最需要的人的身上。
眾所周知,任何個人和企業熱衷慈善事業,都不可能無條件、無限度的向他人提供援助,只能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而為,要量力而行,不能因為熱衷慈善而荒廢了企業的發展和自己的生活。然而,道德綁架的強捐,只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企業家拒絕捐款,可能經過放大效應后,被一些人誤認為企業家是偽道德,過去熱衷于慈善事業的行為都是虛假的,是為了賺取虛名,騙取公眾的信任,讓企業家背負沉重的道德負擔和社會罵名。另一種情況則是,企業家來者不拒,對于強捐立刻就范,導致更多的公眾要求強捐,最終超出企業家的能力范圍,結果企業家和企業保住了道德美名,卻荒廢了企業發展,得不償失,不利于企業可持續的參與慈善事業,這種慈善行為無疑是殺雞取卵。
對于市民跪求中國首善強捐,筆者認為,一方面有關部門應當加快慈善事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步伐,立法禁止公眾向企業家索捐,保障企業家參與慈善事業的權利和權益,不能把企業家參與慈善事業當成劫富濟貧行為。另一方面公共慈善機構,尤其是紅十字會應當履行職責,積極主動介入此事,了解情況,如果屬實,快速提供援助,幫助索捐者渡過難關,這實際上也是近期深受公眾罵名的紅十字會自我救贖和走出“塔西佗陷阱”的一次大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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