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中石油公布半年度業績。中石油中報顯示,上半年,其員工費用為450.54億元,比上年同期的377.04億元增加人民幣73.50億元。剔除業務拓展、經營規模擴大等因素影響,同比增長9.1%。中石油稱,主要是考慮到國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增長、中石油業績提升和社會保險基數提高等因素,適當調整了員工收入和保險水平。(8月26日《京華時報》)
國內消費者物價指數增長,這一點我不否認。從數據上看,中石油業績提升也是實情。但是這并不是中石油大幅漲工資的理由。我們看到,中石油利潤增長憑借的多是資源紅利和政策紅利,而不是管理紅利與技術紅利。中石油業績提升與其壟斷地位、超大經營規模有關,特別是與“跟漲不跟跌”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有關,并沒有多少帶有技術含量的利潤亮點。另外,中石油利潤增長也有國家內需刺激政策與廣大消費者的貢獻。中石油沒有理由“先天下之樂而樂,隨意加薪。從報道來看,中石油上半年員工費用為450.54億元,比上年同期的377.04億元增加人民幣73.50億元。員工費用增長幾近二成。如此之大的加薪幅度,更是令廣大國民股東黯然神傷。
在我看來,包括中石油在內的壟斷央企薪酬到底該如何分配,如何增加,需要制度規范,不能想加就加。一,央企薪酬分配應著眼于社會價值回歸,與個人貢獻匹配,經得起公眾的評判。二,央企利潤、職務消費等核心問題也應該得到規范。三,央企應該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學會還富于民,讓廣大國民股東受益。
有經濟學家指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一項系統工程。而分配公平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核心問題。黨的十七大報告更是明確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雖然社會分工千差萬別,我們并不眼饞中石油的加薪待遇。但是從政策上引導社會公平,逐步理順社會收入分配關系,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在收入分配的問題上避免出現馬太效應,應該可以做到。
當然,從根本上講,央企薪酬還應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管理的軌道。除了高管薪酬應該經得起社會公平檢驗以外,企業利潤分配、職務消費等核心問題也應得到規范。比如,此前有報道說央企超九成利潤去向不明;再比如,廣為輿論詬病的央企高管職務消費,差旅費、會務費開支過大,奢侈浪費等問題。前中石化老總陳同海就有一句“名言”:“每月交際花一二百萬算什么,公司一年上繳稅款二百多億。不會花錢,就不會賺錢。”據悉,陳同海在中石化集團內揮霍是出了名的,平均算下來,他每日揮霍的錢超過4萬元。如果像中石油這樣的央企揮霍浪費的問題得不到遏制,薪酬分配本來就不合理、不規范,卻繼續給員工大幅漲工資顯然難以服眾。
從根本上講,包括中石油在內的央企薪酬分配應該立足于社會價值回歸,主動接受公眾輿論監督與社會公平的檢驗。央企高管職務消費與企業利潤分配應該逐步規范,差旅費、會務費等職務消費支出應該回歸合理水平。避免“日揮霍超過4萬元”的央企蛀蟲掏空央企發展根基。同時,更多央企應該補上社會責任課,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為國家分憂,向社會反哺,修正公眾心目中“央企權力自肥”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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