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套不算強奸”拷問基層執法生態
www.fjnet.cn?2011-07-13 07:45? 王志順?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天涯論壇上出現一則“官員涉嫌強奸人民教師”的帖子引起網友廣泛關注,發帖人是畢節阿市中學26歲的初中英語老師—周琴。她稱2011年5月17日,阿市中學校長強令她陪8位領導喝酒。酒醉后的她,被畢節阿市鄉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王忠貴強奸了。更讓人感到震驚的是:網傳周琴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竟然說:“戴避孕套不算強奸”。 (《黔中早報》7月12 日) 看到這則新聞,筆者不禁想到了孔乙己的“竊書不算偷書”。如果說“竊書不算偷書”已成為千古笑柄,那么“戴避孕套不算強奸”,則無疑堪稱中國第五大發明。 拋開王貴忠人面獸心不論,撇開王忠貴涉嫌強奸周琴也不說。僅說“戴避孕套不算強奸”。相關警方之所以這樣認為,原因可能很多,但顯然折射的是堪憂的甚至是惡劣的基層執法生態。不是么?比如,明明是“土管所房屋后面發現了用過的避孕套,房間內有衛生紙,警方還將床單拿去化驗。這些可以證明,王忠貴和周琴是發生了性關系。”——畢節公安局一位警官告訴記者,當地派出所一位教導員為何狡辯說:“戴避孕套不算強奸”。再比如,仍是這位派出所教導員“勸”周琴:“現在不要聲張鬧大,為了名譽著想,我會替你保密。”諸如這些,在很大程度上說明,一些基層執法者名曰“執法為民”,實則是“執法為官”;名曰為受害者的名譽著想,實則是在想方設法地為涉嫌犯罪的政府官員開脫。且不說,“釣魚執法”在基層屢見不鮮,“我就是法,法就是我”的狂妄叫囂不時地刺激著公眾敏感的神經。更有甚者,個別基層警察早已淪為某些權貴人物的私人保鏢和打手。 問題是,在這樣的基層執法生態下,公民的權利受不到依法保障,演變為可以用金錢“購買”,甚至很有可能被侵犯被剝奪;女人的尊嚴不僅得不到維護,而淪為官員的玩偶,甚至很可能被威逼利誘。這從教師周琴被官員強奸后,正義總是得不到伸張可見一斑。 基層執法堪稱國家法治之命脈。如何改變一些地方的不良執法生態。辦法當然很多。但筆者以為,有關上級部門不妨以這起官員強奸案為突破口,不如認真查查相關基層執法者為何認為“戴避孕套不算強奸”。從而采取有力措施并徹底端正一些基層執法者的執法思路。否則,類似“戴避孕套不算強奸”的奇談怪論,以及婦女的正當權益得不到維護的憾事必將層出不窮。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6-08]強奸說成“自愿”令法治蒙羞
- [ 05-16]強奸時遞套 誰能做得到?
- [ 04-19]17年強奸百余留守婦女,警察到哪里去了?
- [ 01-10]“強奸”哪有性別角色之分
- [ 01-06]“男男強奸”的法律空白當補
- [ 06-13]面對強奸,拼命還是保命?
- [ 06-12]“臥鋪哥”遭遇了“衛道士”的精神強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