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1個全國土地日到來之際,土地的有效利用問題受到社會關注。然而,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國貿商業核心區附近,竟然也有大塊的閑置用地。這塊土地,從2005年出讓給開發商,至今都沒有開發。
華潤置地登陸囤地黑名單,儼然成了家常便飯。2009年12月23日,國土部掛牌督辦18宗房地產開發閑置土地,華潤置地名列其中。去年1月22日,北京市國土局對外曝光19個土地閑置項目,華潤置地再次登榜。
房價畸高,原因林林總總,土地被囤積,難辭其咎。原因很簡單,本來用于房地產開發的土地,一旦被囤積起來,就會導致供求失衡,從而助推房價上漲。同時,只囤地、不開發,還會加劇土地市場的價格泡沫,最終增加房價虛高的公眾預期。
還應該看到,為了改善樓市供求關系,中央一再表示,要加大土地供應。很顯然,土地供應得越多,如果被開發商囤積得也越多,那么加大土地供應的效果就會被掏空。
打蛇打七寸,囤地貽害不淺,國家一再嚴令打擊。早在1999年,國土資源部就發布《閑置土地處置辦法》,明確規定,對超過出讓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而尚未開發的,征收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將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到了2008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重申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閑置房地產用地要征繳增值地價。遺憾的是,這些令箭被一些開發商當成了雞毛,開發商囤地現象愈演愈烈。
開發商為何樂于囤地、炒地?一方面,來錢快,利潤畸高。以國貿附近這塊被曝光的地為例,經過6年的按兵不動,就算直接轉讓土地,華潤的獲利程度也高達300%左右。不動一鍬,坐看風云,竟能獲得如此高額利潤,委實驚人,難怪相關開發商只商不開發。另一方面,違法成本畸低,有時近乎為零。還是以華潤置地為例,這塊地一再進入黑名單,卻能安然無恙,毫發未損,既沒被收回,也沒見相關開發商表達過忌憚之意。
對囤地現象,須動真格的。禁令固然需要重申,但關鍵要確保令行禁止,誰敢頂風作案,違規囤地,就按規定辦,該罰款的罰款,該收回的收回。否則,相關政令的嚴肅性會大打折扣。最關鍵的是,這將直接干擾中央調控房價措施的威力。
談到抑制房價時,溫總理曾表示,“我沒有調查你們每一個房地產商的利潤,但是我認為房地產商作為社會的一個成員,你們應該對社會盡到應有的責任。你們的身上也應該流著道德的血液。”當然,遏制房價虛高,打擊囤地、炒地現象,不能寄希望于開發商的道德自覺,惟有依法依規處罰,開發商才不敢把令箭當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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