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時350元:廈門高速收費夠“高速”
www.fjnet.cn?2011-04-29 22:15? 陳家沛?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楊先生開車經廈門高速收費站后,想要調頭返回。他尋找到了“捷徑”——通過高速路上連接兩側服務區的地下通道成功調頭返回,然而當他再次路過廈門收費站時,卻發現自己空歡喜了一場:他需交付將近350元的高速路通行費。(《廈門日報》2011-4-28)
楊先生為“走捷徑”而付出的高額代價,到底是不遵守交通規則應該付出的成本,還是天大的冤枉?
楊先生之所以在高速路上能夠調轉車頭,走了一段“U型行駛”的路程,是因為服務區附近有一條地下通道可通往對面,從而完成這個“倒霉的轉身”。那么,那條地下通道是不是用來供車輛調頭的?據收費站說,那只是給員工專用的。高速路的地盤上,當然是公司做主。不過,為什么不明確告訴過往車輛:此路是公司員工專用,非公司員工如果擅自通行,就得留下買路錢?既然沒有這樣的明確標示,那么,即便車主走了不該走的路,也過不在車主方吧?如果還是要讓車主買單,車主當然有權懷疑是一種故意設下的陷阱,而如果設下陷阱收費可以暢通無阻,豈不是亂套得太離譜了?
另一個問題是,“U型行駛,需按全程計費。”這樣規定的合理性又何在?目前湖北省的U型行駛在15分鐘以內是免費的,15-35分鐘則按最近站兩倍費額收費,35分鐘以上按最遠收費站2倍收費(能證明U轉地點的,按U轉地點附近收費站的收費標準的兩倍收費);河北省規定對U型車輛30分鐘內免費,30分鐘以上的,無正當理由和證據,按路網中距離本站最遠收費站收費標準的2倍收取通行費。相對于福建的做法,顯然都更合理。都不可能在半小時內就產生出350元的費用。福建的這種做法,不免讓人覺得,他們在收費上倒是相當“高速”的!
高速公路要確保的應該是路的暢通高速,而不是收費上的“高速”,特別是不能通過設下陷阱來實現“高速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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