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索要債務,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敖漢旗居民張敏于2010年11月向旗人民法院提出裁決異議,而法院傳票上標明的到庭時間是2010年12月7日0時。張敏呆住了,“零點聽證?不會是開玩笑的吧……”12月6日23時55分左右,張敏如約到達法院門口,發現到處漆黑一片,根本沒人,直到7日零時20分才放棄等到天亮的打算。7日8時,張敏回到法院時,裁定出來了:“因申請人張敏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聽證。故本院依法裁定如下:本案按申請人張敏自動撤回異議申請處理。”(據2011年2月17日《中國青年報》)
若不是作息時間安排問題,或突擊審案,能在午夜時分開庭審案,敖漢旗人民法院審監庭實在是太勤奮敬業了,堪稱“史上最敬業的法庭”。建議全國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其“最敬業的人民法庭”稱號。
事實上,并不是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而是法官耍手腕,故意算計當事人,把人家看成二百五了。從事件報道看,不僅當事人看到的屆時情景“漆黑一片呀,不光是法院,周圍的房屋也黑著燈,街上更是一個人都沒有”,而且當地人大常委會吳主任看到傳票后也“很是懷疑,他說零點聽證是不可能的。”然而,不可能的事情卻眼睜睜擺在人們的面前。
那么,傳當事人零點到庭聽證的背后到底隱藏著怎樣的玄機?
其實,這起民事案件原本一點都不復雜。2008年5月29日,債權人張敏借給朋友周祥190萬元,而且立下了字據:“今借到張敏人民幣壹佰玖拾萬元整,利息按2%計算(月息)……使用五個月如到期未能償還此款,可用我公司(敖漢祥勝農副產品加工有限公司)所有財產清償。”期滿后,周祥無力還錢,經協商,辦理了將公司轉給張敏的合同。在借錢之前,張敏也咨詢過當地多家銀行,結果顯示公司沒有抵押。赤峰市仲裁委員會也為此下達了調解書。就在辦理土地和廠房產權證時,周祥消失了。張敏只得申請法院執行赤峰仲裁委員會的裁定,赤峰中院立案裁定由敖漢旗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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