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舉報在逃搶劫嫌疑犯,警方對嫌疑犯監控不力,河南沁陽村民王好讓遭報復,雙手被砍。記者12月22日獲悉,王好讓此前與負有責任的沁陽市公安局達成協議,公安局在已給予41萬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其30萬元生活救助。(12月23日《新京報》)
公民向公安機關舉報搶劫案線索,警方無疑有義務確保舉報人安全。然而,令人痛心的是,由于警方監控措施不力。案犯在監控過程中逃脫,殘忍地剁下了王好讓的雙手??赐暾x之士落得終身殘疾的悲慘命運,筆者不禁感到一陣寒意。舉報人遭遇如此悲慘,以后誰還敢仗義執言,舉報犯罪分子?盡管沁陽市公安局在已給予41萬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其30萬元生活救助。但是71萬元能買回失去的雙手嗎?雖然上級紀檢部門對警方是否涉嫌瀆職尚無定論。但是,警方對嫌疑犯監控不力是舉報人遭受殘忍報復的重要原因。
而且,舉報人被剁掉雙手背后舉報人保護制度不給力更值得反思。雖然我國舉報人保護制度并非空白?!缎淌略V訟法》也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但如何保障?用什么辦法保障,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也沒有多少可操作性。而且,對舉報人的保護還停留在對舉報人、證人遭受報復之后,追究報復人法律責任,救濟舉報人。盡管報復王好讓的案犯已經伏法,法院也判決案犯賠償王好讓68萬元,但案犯沒留下積蓄,68萬無從賠付。雖然經過王好讓的再三爭取,公安機關最終給予了他共計71萬元的經濟補償,但是與他所受傷害與后半生的需要相比,仍是杯水車薪。而且失去雙手的痛苦與不便,我們常人難以想象。
由于缺乏必要的保護措施,舉報人、證人遭受打擊報復的例子屢見不鮮。鞍山市國稅局職工李文娟,因實名舉報國稅局問題遭到勞動教養。因實名舉報湖南省政協委員楊志翔,假按揭騙取銀行資金和侵占國有資產等犯罪行為,舉報人金剛被楊志翔雇的三名兇手連砍十五刀。導致終身致殘。山西夏縣教育局局長吳東強因舉報縣長被刑拘、“抄家”。在寧波做小生意的肖敬明為一起殺人案作證,民警承諾為他保密??墒潞笠蚍ㄔ阂髮嵜e證,導致信息泄露。他不得不亡命天涯。
由于對舉報人、證人缺乏必要的保護,舉報人、證人一再遭受打擊報復。筆者在對正義之士表達敬意的同時,也為他們的命運揪心不已。無論是從打擊犯罪分子,還是從保護舉報人、證人的角度講,保護舉報人、證人的切身利益十分迫切而必要。在我看來,在舉報人舉報之初,證人作證之前,有關部門就應評估風險等級,及時啟動舉報人、證人保護、救濟程序,不能等到舉報人、證人受到威脅再談保護,受到報復再談救濟。如果舉報人、證人的人身安全都沒有保障,即使民眾都懷有正義之心,希望把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但以后誰還敢冒險舉報犯罪線索呢?
因此,不管是對舉報人還是證人,除了為他們嚴格保密外,還要把相關條款寫入法律,制定具體保護措施。切實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在這方面,美國的證人保護制度值得借鑒。美國的證人保護項目是美國檢控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證人保護的執行辦公室叫馬歇爾辦公室。相關事項被馬歇爾辦公室確認后,被保護人立即進入新的住地,作為回報,被保護的人可以得到工作機會、住房、平均6萬美元的經濟支助、變化了的證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資料、心理醫生和社會工作者幫助,等等。馬歇爾辦公室還對高危人群實行24小時貼身保護。在嚴密的保護制度下,美國公民才愿意出庭作證,大膽舉報犯罪問題。我們如果有如此良性的舉報、作證環境,對犯罪分子也能發揮威懾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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