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在此間舉行的第二屆中國城市節能減排高峰論壇上透露,經初步估算,今年前三季度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同比下降3%左右,“十一五”節能目標有望如期實現,而減排目標已提前完成。(京華時報 12月1日)
“十一五”減排目標提前完成,應該是一件值得高興的喜事。因為通過節能減排提高了能效,“十一五”前四年少消耗了4.9億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1.3億噸。這對于推動科學發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都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也展現了我國是一個負責任大國的良好形象。但我們在看到驕人成績的同時,也該反思背后存在的隱憂。
“減排目標提前完成”的光環背后,是抹不掉的“拉閘限電”,是揮之不去的扭曲的政績觀。在“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壓力下,節能減排“強制風”席卷全國,拉閘限電現象此起彼伏。這種“突擊減排手段”之后,減排目標提前完成了。為了減排,山西晉城限電:居民生活用電1個月被停14天;安徽全椒為完成任務拉閘限電,醫院發電做手術;“水電大省”湖北為減排陷入有電不能用的尷尬境地……當部分官員扭曲政績觀,將節能減排異化為一場“突擊秀”時,當不少地方政府“平時不努力,臨時抱佛腳”時,我們應該為“十一五”減排目標提前完成高興還是悲哀呢?
對于減排目標提前完成的政績,我們應該正確認識。節能減排,建設低碳社會是一場持久戰,應以科學發展觀引領可持續發展之路,絕不能靠短期的突擊和邪門歪道等手段來完成任務。倘若為節能而節能,那樣的節能減排意義何在?節能減排沒有捷徑,必須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倡導低碳經濟、低碳生活等方面下功夫。一切投機取巧的節能減排行為最終只會導致惡性循環,與節能減排效果背道而馳。
筆者以為,要提高節能減排目標的含金量,讓節能減排落到實處,必須做好如下工作:首先,政府必須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正確認識節能減排,節能減排只是讓百姓生活的更幸福的手段,要為生活而節能,絕不能為節能而節能。其次,要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節能減排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政府要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最后,應讓節能減排深入人心,讓低碳生活走進千家萬戶,人人參與才是節能減排的最佳“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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