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年前,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的唐尼在梅登小鎮買了塊地蓋屋自住。和全球城市化進程中演繹的故事一樣,其老房子也被人盯上了,且買主還是財大氣粗的蘋果公司。幾次談判未果,后者不得不用17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000萬元)買下這棟原價不到6000美元(約合人民幣4萬元)的老房子。(10月12日《重慶晚報》)
最牛釘子戶,到底有多牛?老唐尼的故事算是讓人開了眼界。一場美國式拆遷,一個全球商業巨頭與草根百姓的PK,竟以如此戲劇化方式收場,再次生動詮釋了那句關于公民財產不可侵犯的格言——“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連國王也不能輕易進入的民居,其物權當然更是堅如磐石。
按照我們身邊某些人的思維,蘋果公司完全可以進行野蠻拆遷。要知道,它可是梅登小鎮的“天字一號”招商引資項目。該鎮居民不過3200人,而蘋果公司項目的投資額卻高達10億美元,對當地稅收、消費、就業及相關產業的拉動不言而喻。為吸引蘋果公司入駐,北卡羅來納州議會甚至專門通過一項法案,為其減稅4600萬美元,地方政府在征收地產稅時也給予了減半優惠。
然而當地官員和蘋果公司壓根兒沒想、更不敢實施暴力拆遷。因為政府的權力只能用到上述地步,至于能否征到地,還得看商家與業主的談判。
一道矮矮的籬笆墻,卻是公權力和商業利益都無法擅自逾越的邊界。對于唐尼來說,“我的地盤我做主”,完全有權利和資格拒絕蘋果公司進入。就梅登小鎮官員和蘋果公司而言,法律既然沒有賦予其停水斷電、推房掀屋以及對公民動粗的特權,他們必須保持對公民權利的謙卑和敬畏,以利益吸引和軟化釘子戶,而非推土機與鐵鏟、鐵錘威懾下的“誰影響梅登發展一陣子,我就影響他一輩子”。蘋果公司為一棟破房子支付170萬美元,它懼怕的并非唐尼本人或者社會輿論,而是“連國王也不能進”的物權保護法律。否則今天它以非正常手段拆房,明天就得接受法律的追責和清算。
有什么樣的權利文化,就有什么樣的公權力。在歐美發達國家,極少出現頻繁拆建,不少城市往往是一張藍圖繪到底,一紙規劃能管數百年,百年老街及古建筑比比皆是。其中原因固然有很多,動拆成本高、釘子戶難纏,政府和商家對此不得不多加考慮。相形之下,我們的某些地方的城市規劃與建設經常是推倒重來,有的為了助推商業開發,由權力部門和商家聯手導演的暴力拆遷、野蠻拆遷事件時有發生,甚至屢屢釀成人命關天的悲劇。(張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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