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以低碳的名義漲電價
www.fjnet.cn?2010-10-11 11:12? 晶報?來源:晶報
我來說兩句
《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擬在全國公開征求意見。從“指導意見”提供的兩個選擇方案來看,實際上兩者都屬于漲價方案,由此引來公眾質疑。
階梯電價并不是新發明。在電力緊缺的情況下,一些城市幾年前就開始嘗試階梯電價和錯峰電價的收費模式。但對實行階梯電價的理解應該是有升有降,以保證整體費用不上漲。按照這個原則,一般采取的辦法是,降低用電少的用戶的電價,提高用電超標戶的電價,也就是讓用電多的補貼用電少的。這一辦法既不增加總體負擔,也能達到鼓勵節能的目的。只要方案設計適當,體現公平合理,公眾是能夠接受的。
階梯電價、階梯水價、錯峰電價等收費模式早已在一些城市實施,到現在才來倡導低碳節能,已經是后知后覺。在通脹時期,各種商品都在漲價,電費上漲是預料中的事情,但通過階梯電價方式,把漲價意圖包裝在一個環保低碳的時髦理念之下,其用心可謂良苦。這兩套階梯電價,無論是第一套方案保證70%家庭用電不漲價,然后按照梯度漲價電費,還是第二套方案實行梯度不同的普漲,實質上都是階梯漲價方案。
考慮到近年來國內不少供電企業微利或持續虧損,以行政手段提高電價扶持企業是最直接的辦法,但這一手段沒有改變電價實行指導價格所帶來的弊端,還可能在公眾和企業之間兩頭不討好。推動電價改革,走市場化道路,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性出路,而不是在企業叫虧損的時候就幫著提價。
幸好到目前為止這還只是一個“指導性意見”。由于關系到千家萬戶的權益,在推出新的價格方案之前,應多方論證,并通過聽證途徑達成社會共識。如何合理設置電價梯度,需要綜合考慮季節特性、城市家庭人口結構等多種因素,才能既體現公平,又體現低碳節能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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