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海選150名警風特邀監督員監督警察辦案的新聞引發輿論熱議。從媒體的報道看,海選的操作方式是這樣的:首先是有意者報名,報名結束后,警方將根據報名者的年齡、職業、學歷、身份資歷等,分門別類篩選出200名候選人,然后公布在網站,由讀者、網友和專家評審團投票,最終選拔出150名警風特邀監督員。為了這項工作,重慶警方成立了專門機構負責此次海選工作。(《重慶晚報》6月10日)
說是海選,其實一點兒也不“?!保踔吝B“河選”都算不上,而是警方控制下“極其有限的選擇”:先由警方從報名者中篩選出候選人,再由網友和專家評審投票從200人中選出150人——關鍵的權利其實掌握在警方前期的“篩選”中,這種所謂的“海選”純粹是懸羊頭賣狗肉。問題的關鍵在于,作為被監督對象的警方選人來監督自己,“選誰監督”的權力掌握在被監督者手中,這太不符合監督的常識。
監督不是請客吃飯,而是存在著一種對抗性關系,監督者和被監督對象在利益上是對立的:監督者監督警方不濫用權力,而警察天然有濫用權力的傾向。這種利益沖突之下,如果警方真想請人監督自己,將自己真正地置于外在監督之下的話,應該回避對監督者的選擇,而把決定“誰來監督警察”的權利交由公眾,完全由報名者公開PK,純粹由公眾去海選??捎删较葘彶橐槐椋瑥膱竺咧泻Y選出候選人再由公眾去選,人們有理由質疑:作為被監督者的警察,會讓真正有監督熱情和監督能力的人出現在候選名單中嗎?為了自身的利益,警方可能在第一輪就將那些真正的“天敵”篩選出局,而留下花瓶,將剩下的“海選”變成一場“歡迎監督”的政治秀。
警方肯定會辯稱“篩選”很客觀公正,不會徇私——可這不是在道德上可以自律的,被監督者的利益身份,決定了對監督者的天然排斥。由老鼠選貓來監督老鼠,老鼠肯定會選一只不會抓老鼠的病貓和懶貓,“被監督者選監督者”這種違背常識的安排,決定了這種逆淘汰結果。重慶警方如果真想被監督,根本不應成立負責海選的專門機構,更不應控制篩選候選人的權力,而應充分回避。被監督者篩選監督者,天然地缺乏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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