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備受關注的國美集團原董事局主席黃光裕涉罪案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5月18日中新)
黃光裕涉罪案一審宣判了,圍繞著黃光裕的新一輪爭論或許也就開始了。有人說他出事是因為沒文化,有人說是因為“靠山倒了”,有人說判得太輕了,有人說民營企業家都有“原罪”……之所以如此眾說紛紜,是因為黃光裕這個“中國首富”的身上可謂集中了太多的時代烙印。
黃光裕是幸運的,他這個小時候拾過破爛的窮人家孩子,適逢中國發展最為激越昂揚的時段,因而有機會創辦并發展出中國著名的家電零售企業;但他又是不幸的,在全能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型的過程中,權力在沒有得到規范的情況下難免散發誘人的香味,對于他這個民營企業家來說,能不能做到潔身自好,委實是對其操守與心智的重大考驗。
黃光裕的淪落再次令公眾對財富投以質疑的目光。他聚集財富的方法和過程、在慈善事業上相對并不算大手筆的表現,以及和他同一時間段落馬的眾多高官的關系,都顯示在時下的中國,財富不僅還有待贏得公眾的尊重,甚至有時讓人心存仇視。財富如此自然地被認為不干凈,顯示社會環境的凈化和公眾的期待還有差距,這顯然是任何人都不希望看到的局面。
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的經濟和社會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等領域的秩序不斷得到修正,但貧富差距在拉大,獲取財富的方式也還不夠合理和規范。僅從2007年的胡潤和福布斯中國財富榜觀之,前十名中就有六七位經營房地產業務,連以經營家電連鎖聞名的黃光裕也未能免俗。
令人感到尷尬的是,同期美國財富榜的前十名卻主要是微軟等高科技企業,網友將之形容為“中國首富是搞房地產的,美國首富是搞高科技的”。這種充滿戲謔的區別背后,是土地和行政審批等太多要素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我們的企業尤其民營企業在創造財富的過程中,幾乎難以避免地向權力投懷送抱。在這樣的背景下,黃光裕個人的悲哀,其實也是整個社會的悲哀。
黃光裕無疑是個商業奇才。他的經歷是再好不過的勵志教材,而其此次被判刑則令這一教材內容更豐富,也變得更加深刻和意味深長。做對的事、三分把握就做、一有機會就出擊、重要的是有感覺、我不是為了胡潤而存在等等,他的這些經典語錄實乃重要的精神財富,而他沒能把持住自己的方向,最終成為一個“悲劇英雄”,則更令這份精神財富發人深省。
黃光裕始終裹挾在時代的洪流里,他有機會一展身手,但也一度迷失方向。對于整個社會而言,必須擺脫對黃光裕個人際遇的個案討論,而應致力于消除社會環境中那些導致商業奇才淪落為階下囚的負面要素。中國之崛起與財富的積累有相當程度的重合,一個健康的社會不僅能夠快速積累財富,更需能夠還財富以干凈的本來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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