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在官方網站發布了一條僅有59個字的短消息,表示“市檢二分院在審理中發現黃光裕等人還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實,目前已移送相關部門繼續審查”。據悉,黃光裕一案波及范圍之大為歷史空前,多年來花費幾十億人民幣,在中央部門、高級法院及各地方政府,買通了上千名各級官員作為其保護傘,編織了龐大的賄賂網絡。(12月25日《東方早報》)
一個富豪的沉淪竟然引來上千官員的應聲落馬,翻檢古今中外,這樣的案例委實不多。應該說,此中彰顯的中央反腐決心,必然大快人心。此外筆者還感到悲哀的是,有這么多級別頗高的官員因而落馬,對現有的官僚體制來說,也是一種損失,不管怎么說,培養這些官員并不容易。
同時,我們還要追問,黃哪來那么大的魔力能夠讓這么多級別的官員為其效命?是黃光裕把官員拖下水還是官員逼迫商人行賄?
日前,財經作家吳曉波談到黃光裕案說了這樣一段耐人尋味的話:在中國,一個與政界絕緣的人確乎很難獲得資源和超速成長,因此,討論政商關系,“企業家應該離政治有多遠”,一直不是一個問題,問題其實在于,“企業家應該離政治有多近”。
這番論斷無疑是精辟的,但同時也是讓人感傷的,是不是一個商人如果不靠近權力或不與權力結緣就無法獲得長足發展?是不是“企業家要成長必須對政府和制度妥協,付出時間、金錢或股權的代價”?如果答案果真是肯定的,那么商人所身處的生態就的確不容樂觀,是誰造成了這樣的生態?如果答案是否定的,為何一些商人總是滿腹心酸地抱怨辦事成本太高、經商成本太高?又為何每每有富商落馬,經過調查總會發現與權力有千絲萬縷的曖昧關系?
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說過,權力過度干預經濟是腐敗之源,“行政機構干預經濟權力的加強和尋租基礎的擴大,增大了運用公共權力牟取私利的可能性和吸引力”。也許只有從約束權力、規范權力入手,官員嚴守權力邊界,不向資本臣服,也不威逼資本,才能減少官商勾結式的腐敗,這也正是黃光裕案涉千名官員帶給我們的沉重警示。
- 2009-12-23黃光裕的“錢力”與脆弱的權力
- 2009-06-16賴昌星黃光裕們,讓多少干部飲糖彈倒下?
- 2009-06-11眾多高官“禍起黃光裕”而落馬說明啥?
- 2009-01-07黃光裕被抓就是他們策劃的?
- 2009-05-04黃光裕案能拔出蘿卜帶出多少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