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加碘問題早前曾引起較大爭論,國家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近日回應說,食鹽加碘并未造成居民碘攝入過量,碘缺乏的健康風險大于碘過量的健康風險,繼續實施食鹽加碘策略對于提高大部分地區居民的碘營養狀況十分必要。毛群安表示,這是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對不同地區碘營養狀況進行風險評估后得出的結論。
近年來,有學者對普及食鹽加碘策略的科學性,以及對沿海地區居民食用碘鹽是否存在碘攝入過量等問題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機構遂在遼寧、上海、浙江和福建4省市開展了相關調查,調查報告稱,除個別地區外,絕大多數地區居民的碘營養狀況處于適宜和安全水平,沿海地區也不例外。我們注意到,對于補碘自主以及購買選擇權問題,本次官方回應并未提及。
我國自1993年全面啟動碘鹽普及工作,對消除碘缺乏病、提升國民碘營養水平起到了很大作用。碘鹽普及將近20年之后,面臨一些爭議,出現一些問題,實屬正常,畢竟今天的狀況與政策啟動之時已有不同。此外,碘缺乏或碘過量都事關國民健康,人們充分關心,提出自己的擔心與疑惑,亦在情理之中。事實上,食鹽加碘問題存在不同層面,有必要加以區分。
食鹽加碘首先是一個醫學專業問題。碘缺乏或過量會造成什么問題,碘攝入量多少才算適宜,如何觀察與調節等問題,都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普通人未必都能了解。醫學界一直有爭論,雙方也都拿出了調查和研究證據,可以說,碘鹽問題即便在專業領域內部,也并未取得足夠共識。作為醫學專業問題,目前全國總體情況到底是碘缺乏還是碘過量,如何看待不同的專業結論,還是需要堅持科學性和專業精神,排除醫學之外的干擾。
食鹽加碘也是一個公共政策問題。當初食鹽加碘是作為“國策”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一刀切的做法可以增強普及和推行力度,但地區差異、個體差異也不能忽視,特別是在政策實行有年,需不需要調整、怎么調整,一刀切是否還適宜,均需放置在公共平臺上進行討論。
就公共政策而言,對碘攝入量的監控評估應該是長期的,那么其他各時期的監控評估結果,本次評估結果與之前相比有何不同,碘攝入量的歷史變化和趨勢如何,公眾有權知曉這些信息,根據這些信息,人們對一項公共政策的透明度、精準度才能有所評判。
食鹽加碘還是一個市場與法律問題。眾所周知,我國實行鹽業專營,食鹽的生產與流通均為各地鹽業公司所壟斷,然而鹽業公司既是市場經營者,又是鹽業管理部門,兼運動員與裁判員角色于一身。久為人詬病的行政壟斷、壟斷暴利等問題,在石油領域存在,在鹽業領域恐怕也無法回避。
1996年我國頒布《食鹽專營辦法》,立法目的之一就是為了“保障食鹽加碘工作的有效實施”。也就是說,食鹽加碘是鹽業專營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前提之一,這是否意味著,倘若將食鹽加碘的權利交給民眾、交給市場,鹽業公司壟斷的合法合理性將會松動?食鹽加碘政策的任何調整,會不會受到既得利益者的干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推行碘鹽是否只有壟斷經營一途?
我們認為,食鹽加碘作為醫學問題,應該允許和鼓勵不同專業意見的爭論,堅持科學性和專業性;作為公共政策,應公開透明,建立民意機制,保障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作為市場和法律問題,應對壟斷經營制度、鹽業公司角色有所反思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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