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找政府辦事,被若干部門當皮球踢,一點都不稀奇。即便辦公事,由于部門權責不清,也會讓當事人找不著北。昨天上午,廣州市政協委員、文博專家黃淼章拎著一大疊材料在市屬各部門舉行的咨詢會上找人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問題,文廣新局說大部制后這事歸規劃局管,規劃局說大部制獲批前這事要找城管委,黃先生莫名驚詫:“城管懂嗎?城管能管好廣州的歷史老街嗎?”報道沒說黃在城管委那里討到什么說法,但顯然找城管談文物保護讓他內心無比糾結。(4月12日《南方都市報》)
也不能說黃先生歧視城管沒文化,因為在公眾印象里城管擅長的是“破壞一個舊世界”,無論是掀翻小販的攤子,還是雷霆出動拆除違建,都難說是為了保護什么,就更別說是保護歷史文化了。不過規劃局說綜合執法權確在城管手上———綜合嘛,包羅萬象之意也,其他部門管不著或不想管的自然都可以納入。只是不知道城管如何理解“綜合”二字,有沒有切實肩負起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職責。目前僅能推斷:倘若列入規劃的保護區內有小販擺攤或有違建存在,城管可以通過執法使得歷史文化免遭破壞,至于說有開發商打著“三舊改造”的旗號在里面“起高樓”,估計城管就只能“眼見他”了,因為城管也是有人管的。
目下廣州的“三舊改造”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聽說在這過程中市民對一些歷史街區的保護(不力)很有意見。“改造”是個很有意味的詞,很多時候就是“消滅”的同義語,比如著名的“三大改造”。舊城鎮、舊廠房、舊村居當然有改造的必要,關鍵是怎么個改造法,如果既照顧到歷史文化的傳承又考慮到工作生活的便利無疑最為完美,但實際上這種一舉兩得的事情往往近乎幻想?,F在的“三舊改造”一般都有開發商參與,而參與的動機則是為了拿地,并且希望到手的地“白茫茫一片真干凈”,這樣才好在上面畫最新最美的圖畫,可是如此一來歷史文化就被覆蓋了。按說在商言商,開發商這樣赤裸裸也沒有錯,關鍵是有政府來平衡各種訴求,起碼相關部門的職責要明確。如今只把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重任賦予城管的綜合執法,怎么想怎么讓人沒底。
誠如黃淼章先生所言,保護歷史文化的前提是要懂,也就是深味其中價值,并且知道如何措置,實現知行合一。大部制改革后,城管的權責也擴大了,要管的事也更多了,正所謂貪多嚼不爛,即便貴為國家機器恐也難免。何況,保護歷史文化并非一個簡單的執法問題,而是要有情懷有手段,對此城管準備好了么?規劃局的同志說,如果城管不懂歷史文化,政府應該考慮給他們配備人才,但這樣大概又受編制限制,為今之計,還是請城管隊員辛苦一下,白天上街執法,晚上在家學習,惡補歷史文化,蘊涵溫情敬意,否則廣州這個號稱兩千歲的名城就沒多少資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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