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東南網
>
西岸時評> 特別話題> 做誠信π族,不做“315”一日皇帝
> 正文
《食品安全法》解讀:我國對食品廣告如何監管
www.fjnet.cn?2010-03-14 12:03? ?來源:中國消費網·中國消費者報
我來說兩句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不得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不得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專家表示,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從事食品廣告活動,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食品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即:使用國旗、國徽、國歌;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妨礙社會安定和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含有淫穢、迷信、恐怖、暴力、丑惡的內容;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妨礙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與此同時,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相關新聞
- 2010-03-12三亞市委書記: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 不能怨銷售地
- 2010-03-10福建將舉行“3·15”《食品安全法》 “百題千問公眾答”活動
- 2010-03-10福州晉安12315服務網升級 新添食品安全監管功能
- 2010-03-05廈門檢驗檢疫局公布09年十大進口食品安全案件
- 2010-03-02龍海市九湖鎮人大代表關注食品安全
- 2010-03-02清查校園食品安全 臺“教育部”:明年完成核查
- 2010-02-28誰來做消費者的食品安全衛士?
更多>>視頻現場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