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一句“我是省委的”迅速竄紅網絡,或將成為2010年網絡雷人話語之先鋒。在最近發生在湖南長沙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搭乘于湖南省人事廳公車上某人的一句“我是省委的,今天撞你的車,明天還砸你的店”,讓被撞車主氣憤之余訴諸于網絡,并指向該省人事廳一副廳長。此事迅速演化為一起網絡輿論公共事件,陷于輿論旋渦、千夫所指的該副廳長不得不站出來澄清自己與此事故無關,并不是放出那句狠話的當事人。(詳見1月22日紅網相關報道《湖南人事廳副廳長楊春林回應撞車事件 司機駕公車闖禍》)
此事紛紛紜紜,但終究水落石出。湖南省人事廳的調查表明,車禍現場當事人并非人事廳副廳長楊春林。盡管我們可為蒙受不白之冤的楊副廳長叫好,但一個不容置疑的結果是,黨和政府的形象受到了極大的損害,造成了很不好的社會影響。
顯而易見,該車不遵守規定的駕駛員和狂言砸店的當事人是令人唾棄的,因為他們的言行直接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湖南省人事廳在駕駛員和公車管理上存在漏洞,讓他們在這起事件上具有責任。這是他們自己也承認的事實。所以,網民的指責并非全是無理。一切有損于黨和政府形象的事件,所有侵害百姓權益的行為,理所當然應當受到社會輿論所指責。但是我們也應當理解為,也應該給人以改過自新的機會,一如湖南省人事廳。
想必湖南省人事廳的領導們充分認識到了網絡輿論的強大力量,他們會反思,為什么公車出事會造成“三人市虎”的現象?為什么領導干部莫名其妙被牽扯到其中去后不得不出來自證清白?在社會不斷文明和進步的今天,究竟怎樣看待網絡輿論和網絡監督?筆者與楊副廳長既貌不相似,更無瓜葛,但還是想表達幾點耐人尋味的意見:
一是網民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實實在在提高了,要認真對待。網絡時代,每一個人都可以在網上自主發聲。人們可以利用網絡這種迅速、直接的渠道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這是大大的社會進步。也就是說,當事的店主能在網上發帖子尋找支持,本身就表明了其作為網民所具有的權利得到切實保障,而跟貼的人的自由表達也表明了網絡的輿論環境是寬松的。湖南人事廳坦然面對輿論監督和指責,保護和正視網民的這種表達權,形成和諧的網絡和政府間的互動,無疑是值得贊賞的。
二是當事人也應當網上來網上去,早應對早主動,不能被動無知。很明顯,在這起事件中,最郁悶的要數楊副廳長,招來網民一邊倒的指責。但楊副廳長面對指責,自證清白,因為他知道這件事情對黨和政府的形象有影響。好在事實證明“此丫頭非彼鴨頭”。在面對這種突發事件的時候,真的是考驗領導干部應對能力的時候。楊春林顯然經受住了輿論的考驗。
三是網絡公關實在太重要了,要見事早應對快出手準。現在的網絡上泥沙俱下,既有正常的訴求反映,也有趁混水摸魚,惟恐天下不亂的。特別是現在處于社會矛盾多發期頻發期,很多小事情一借助于網絡,特別是一些推手的煽風點火,馬上會發酵、升級,引導網民扭曲對真相的認識。也就是說,網絡時代,自己清白還不行,還必須借助網絡說自己清白,而且要早說早主動。以事件發生地的湖南來說,如果在此次事件中失聲不作為,將會使湖南的形象受到更大的損傷。在這種情況下,就是要把事實真相披露出來,是什么樣的就是什么樣,既不忍氣吞聲,更不代人受過。湖南有關部門在這起事件中的表現,毫無疑問是可圈可點的。
這起事件本不應該發生,因為它有損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有損領導干部應有的形象。但既然發生了,我們就應當深刻反思,加以改進。各級政府都有義務把自己應當做的事情做好,讓老百姓無所指責。而一旦發生了讓群眾誤解的事情,就應該坦蕩磊落地把事實公之于眾,畢竟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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