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廣東省推出擴大內需優惠,內容包括增加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試行向農村居民發放專項消費卡,鼓勵汽車、旅游消費等。(《廣州日報》1月16日)
政府給農民發放專項消費卡,鼓勵汽車、旅游消費,看上去很美,農民購買汽車、旅游能夠享受國家補貼,可以少花錢,貌似一項政府的惠農政策。但是,仔細思考下,就會有個疑問,農民真的需要汽車、旅游專項消費卡嗎?毫無疑問的是廣大農民不需要,至少不是廣大農民眼下最迫切需要的。
事實上廣大農民的確需要、也渴望政府在年底發放消費卡,送上大紅包,但絕對不是發放嚴格限制購物范圍的專項消費卡,更不是僅僅用在汽車、旅游消費上的專項消費卡。
雖說廣東的農民收入比較高,但是目前需要購買汽車、經常出去旅游,尤其是在春節期間外出旅游的廣東農民終究是少數。就目前廣大農民的經濟水平和消費能力來說,購買汽車和外出旅游還是個夢,還不太現實。一方面汽車對于農民來說用處不大,旅游和購買汽車對于廣大農民來說興趣不高,消費意愿不大;另一方面絕大多數農民沒有閑錢用來購買汽車,也沒空閑時間外出旅游。換言之,即使政府向農民大規模發放汽車、旅游專項消費卡,但真正使用這些專項消費卡的農民不會太多,大多數汽車、旅游專項消費卡不是發放不出去,就是發放下去沒人用,所謂惠農政策沒實際效果,甚至出現少數城市人低價從農民手中購買汽車、旅游專項消費卡,最終讓惠及農民政策的實惠轉給城市市民。
其實刺激農民在其他方面消費和刺激農民在汽車、旅游上消費效果是一樣的,都是刺激經濟發展,只不過是刺激的領域不同。從這個意義上說,發放專項消費卡不如直接發放沒有任何消費限制的消費卡或者干脆直接發放現金,讓農民拿著消費卡或現金自由消費,想買什么就買什么,讓農民將政府發放的消費卡或現金用在自己最迫切需要的民生方面,因為只有農民自己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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