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范圍內正在展開“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的安裝工作,一旦有人點唱低俗、違禁歌曲,文化執法部門中央監控系統內的紅燈立即自動閃爍報警。(新民網 12月25日)
文化部能想到打擊低俗歌曲,當然值得肯定。不過恕我淺薄,去了那么多的KTV,我還從來沒有發現點播系統里還有“低俗歌曲”這么個玩意兒,并且似乎文化部門對低俗歌曲到目前也尚沒有給我們一個清晰的概念。
我們姑且相信KTV的點播系統里確實存在著這么些低俗的玩意兒,不過文化部推廣的這個“KTV低俗歌曲報警系統”的高科技是否太過了些:試想,如果消費者不小心點播到了系統里的低俗歌曲,不一會兒文化管理執法者就站在你的面前,豈不掃興?
KTV的點播系統里有低俗的歌曲,文化管理部門應該查處,凈化娛樂環境,但是切不可把消費者攪和進去。如果因為查處低俗歌曲而把消費者搞得“心神不寧”,那么這個系統便是擾民,就是一種“建設性的破壞”。
整頓文化市場,執法者有責任為我們文化消費者把好關,如果把執法的矛頭對準了消費者,這就是監管的一種錯位,因為執法者針對的應該是文化的經營者而非消費者。文化的消費者從來都是被動的,如何不讓這些低俗的文化流進百姓的生活,文化監管部門不能盯著消費者而是應該盯著源頭——經營者。
再看看正在轟轟烈烈進行的互聯網掃黃,同樣是這樣,網民是被動的,同時也是受害者。罪魁禍首是運營商、是傳播者,網友之間的傳播確實存在不妥,但是就像點唱系統里的低俗歌曲一樣,源頭上沒有遏制,消費者去點唱或者二次傳播多少有些無辜。
文化部推廣這個低俗歌曲報警系統是好事,但是成效如何不在于技術有多么先進,而是監管的方式和力度有沒有把握準,如果文化執法部門加強監察力度,讓經營者不敢上傳、或者找不到低俗歌曲上傳,何必浪費裝報警系統這個錢呢?
因此,網民質疑這個低俗歌曲報警系統不是懷疑文化執法部門的動機,實在是不想讓一個警報器掃了娛樂的興。而如果因此將消費者牽扯到其中去,殃及池魚,那么便是擾民,也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一種變相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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