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舉行的第126期《羊城論壇》上,廣東省城市管理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鄭奮明表示:“現在城管工作壓力很大,針對城管的批評、指責聲音是大多數,不少市民對城市管理的重要性沒有足夠的認識,城管執法很委屈。”廣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孫金龍則透露,廣州市每年被打傷的城管達200人,是被打商販的100倍。市民對城市管理要有更加理性的認識,而不能僅僅是“廉價的同情心”。(12月1日《信息時報》)
一個是學者身份,一個是官員身份,兩個人一唱一和,極力為城管鳴冤叫屈,聽上去挺令人感動。不過,孫金龍副主任說城管被打人數是商販被打人數的100倍,可能是情緒激動之下的夸張之辭———有網友“百度一下”便立即發現,僅今年媒體公開報道的廣州市城管打人事件就有數起,而城管被打的新聞則寥寥無幾,“100倍”之說讓人如何相信?
拋開具體數字之爭,不可否認,商販挨打者有很多,城管挨打者也不少,各個城市都是如此。而且,在現有城市管理制度之下,商販挨打是必然的,城管挨打也是難免的。換言之,以現有的城市管理制度,如果商販與城管能夠相安無事,沒有打人事件發生,那才是怪事一樁!
城管為什么要打商販?城管的素質雖久遭詬病,但城管并非天生的野蠻人,他們中的一些人在執法過程中變得不近人情乃至窮兇極惡,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非如此不能完成執法任務。舉例來說,有的城市為了迎接“創衛”檢查,要暫封一些沿街店鋪,市里便將這個任務交給城管部門。合法經營的店鋪要遭強行關閉,店主們自然不服,城管執法必會遭到強大的阻力,如果下手不“狠”一點,根本不可能完成任務,完不成任務就無法向市里交代,就要受到批評,就要被扣獎金,甚至要被辭退。怎么辦呢?唯有使用暴力。
商販為什么要打城管?原因更簡單了,商販作為弱勢群體,在城市夾縫中討生活,大多習慣于逆來順受。當城管踢他們的攤子,沒收他們的物品,危及他們的基本生存時,一些商販便唯有抗拒,一時沖動之下暴力抗法也是可能的。
實際上,我們一直說城管“暴力執法”、商販“暴力抗法”,而城管執的是哪個法、商販抗的是哪個法卻長期“無法可依”———這也是城管制度最尷尬、最受輿論質疑之處,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授予城管明確的執法權限,甚至沒有任何一部法律為現行的城管制度正名分。而不合理的城市管理制度,卻將城市管理的所有難題都交給城管部門,處于矛盾焦點的城管在上級命令與百姓意愿的夾縫間左右為難。顯然,上級命令是必須遵從的,百姓意愿只好暫且擱在一邊,“管群”矛盾無以調和,在此情況下,城管挨打與攤販挨打都很正常。
所以,城管形象普遍不好,經常遭到批評、指責,并不是輿論刻意抹黑,而是很多城管自己沒有做好;而很多城管做得不好,是因為在現行不合理城管制度下,城管工作幾乎沒法做好,沒法既讓上面滿意又讓下面滿意。這正如許多有識之士多次呼吁的:現行的城市管理制度該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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