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是非對錯了然,鄭州職防所的作為堪稱丑聞。多家媒體呼吁修法,而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說,“開胸驗肺”事件屬于個案,個案出現的問題,應該具體進行解決。(7月30日《新京報》)
我理解,毛發言人的意思是,個案而已,總體是好的,不必興師動眾。是不是個案,不能憑發言人的一張嘴,必須有數據來證明。我無法判斷,衛生部是沒有做過相關統計,還是掌握了數據而不方便透露。如果有,當不涉及“國家機密”,不妨大大方方地公布出來。“個案”而已嘛,公布出來怕什么呢?據說,在我國判定職業病,需要工作單位出具勞動關系證明,也不知道衛生部的數據,有沒有把沒有簽訂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計算進去?
“開胸驗肺”事件出來后,張海超的多名工友也被確診為塵肺;又據報道,湖南耒陽上百名赴深務工的風鉆工人疑患職業病——塵肺病。可以想見,以張海超為起點,許多沉默的“張海超”、許多未曾關注的事件將不斷出現,這張單子將會開列得很長。我不明白,需要多少人付出健康和生命的代價,才能喚醒法律和體制,去做出必須做出的改變?
個案屬于少量,不能改變事件的性質。大多數工人身體都是好的,張海超“開胸驗肺”是個案;大多數高校就業率都是真實的,“被就業”是極個別情況,這也是個案。我原以為,我們社會的“聘用人員”很多,“自然不可抗力”很多,竟不知道“個案”也這般多。
個案真是個好詞語。“個案”一下,大事可以變小,壞事可以變好;“個案”一下,弊端明顯的職業病認定體系可以顯得久經考驗,體制變革不需要推動。政府部門應盡的職能、應擔的責任,在“個案”的論斷中,也瀟灑地推卸掉了。
張海超是一個人,鄭州職防所被問責免職的也是個人,但是“開胸驗肺”事件從根本上說,不是個人與個人、人群與人群之間的“戰爭”。張海超事件是悲劇,官員被問責免職未必就是喜劇。這是個人與體制的面對面,在一個不盡合理的體制面前,每個人都可能處在那個對面的位置上。
出現問題,就要正視問題,哪怕是毛發言人說的“具體地進行解決”。應少拿“個案”做擋箭牌,多一些性命攸關的責任意識,我不敢說職業病認定的現狀會轉好,但一定不應變得更糟。
劉敏(湖北 媒體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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