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腐敗”入罪是典型的一“法”就靈
www.xpshebei.com?2012-02-01 17:42? ?來源:《南方日報》 我來說兩句
法律不是用來針對那些行為細節的,“揮霍浪費罪”的建議針對的只是灰色腐敗的表面現象,而關鍵是要深究行為發生的根源。要信仰法律,首先就要避免立法庸俗化、盲目化。 近日有媒體聚焦公款吃喝,其中一篇文章說:無論從法理講還是從現實看,“嘴上腐敗”都應盡早入罪,因為醫治公款吃喝、公款消費的社會毒瘤,亟需入刑治罪這劑猛藥。新年伊始,各種吃喝又開始新一輪輪回,媒體這一觀點將官員“嘴上腐敗”再次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今年是集中換屆之年,在年初的中紀委十七屆七次全會上,胡錦濤總書記在講話中七次提到“純潔性”一詞,對保持黨的純潔性提出五方面要求,引發各方關注。而就在數月前,胡錦濤在建黨九十周年紀念大會上的講話中,亦曾警示黨內存在四大風險。今年同樣是中國反腐工作關鍵性的一年。按照《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工作目標,到這一年要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比較健全,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基本形成。但事實上,貪腐問題一直是坊間民意沸騰的話題,而“三公”消費更是一筆糊涂賬。雖然曾有人出來舉證過每年公款吃喝的驚人數額,也曾有官方出來否認過,但是這些從來未被準確統計、完全公開過的公款吃喝數據,卻是直接挑戰了人們想象的極限,尤其是一些讓人瞠目結舌的公款吃喝賬單被不小心曝光之際。 與“嘴上腐敗”都應盡早入罪的觀點相似的是,兩年前一位全國人大代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名為“關于遏制過度應酬、公款吃喝的建議”的提案,建議修改刑法設立“揮霍浪費罪”。盡管民意對“三公”消費有著強烈不滿,盡管反腐攻堅之年壓力重重,但是我們還是不得不反過頭來反思,這個專治公款吃喝的“揮霍浪費罪”是不是良策?2009年10月,浙江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將該市一醫院原院長公款吃喝認定為貪污犯罪,與其他犯罪行為一并處罰,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判決結果一公布,獲得一片贊揚,此案例也被媒體稱為“舟山案例”。盡管“舟山案例”在此后的兩年多時間成為“絕唱”,但這也只是受限于“公款吃喝是違法行為還是違紀行為”這樣的技術性問題。事實上,關于貪污罪的法律條款和黨政機關關于廉潔從政和公務接待的規定早已具有遏制公款吃喝的功能,現實的問題是,不是立法立規不夠多,而是缺少決心,認為一“法”就靈,把問題的解決完全寄托于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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