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2日,是我國第五個文化遺產日。文化遺產日的設立,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和國家對保護、發展文化遺產的高度重視,對于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激發人民群眾參與保護、發展文化遺產的熱情,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借此機會,我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向為我國文化遺產事業作出重要貢獻的老一輩文化遺產工作者致以崇高敬意,向全國廣大文化遺產工作者表示誠摯問候,向關心和支持文化遺產事業發展的社會各界表示衷心感謝!
在我國5000年文明史中,勤勞智慧的中華民族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歷史文化,留下了燦若群星、獨具特色的文化遺產。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是我們民族悠久歷史的鑒證,是民族智慧的結晶、民族精神的象征,是民族生命力和創造力的重要體現,也是人類文明的瑰寶。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發展好這些文化遺產,對于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和人類共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對文化遺產的保護、發展工作。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弘揚中華文化、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高度,將保護、發展文化遺產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強調“扶持對重要文化遺產和優秀民間藝術的保護工作”。2005年12月,國務院確定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我國的“文化遺產日”。黨的十七大進一步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四位一體”總體布局的高度,提出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戰略任務,突出強調弘揚中華文化、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的重要性,強調“加強對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護,重視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幾年來,黨和國家制定出臺了一系列關于文化遺產保護的重大政策措施,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公布施行《長城保護條例》、印發《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和《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重要文件,不斷加大對文化遺產事業的投入。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扎實推進各項工作,文化遺產事業呈現蓬勃發展的可喜局面。主要表現在:文化遺產事業的基礎工作進一步夯實,文化遺產保護能力建設明顯加強;基本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扎實推進,一批重要文物得到有效保護;博物館事業蓬勃發展,免費開放工作取得明顯進展,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不斷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卓有成效,逐步推向深入;對外交流與合作成績斐然,有力推動了中華文化走向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會積極參與勢頭方興未艾。總之,文化遺產事業在保護中傳承、在開拓中前進,有效發揮了咨政育人、傳承文明、普及知識、豐富生活的作用,為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擴大中外文化交流,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作出了重要貢獻。
當前,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站在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面臨著進一步繁榮發展的良好機遇。加快文化遺產保護和發展的步伐,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迫切需要,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的迫切需要,是增進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的迫切需要,是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促進人類共同發展的迫切需要。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日益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與傳承中華文明的事業需要相比,保護、發展文化遺產的任務依然十分繁重。我們必須充分認識文化遺產事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自覺肩負起歷史和時代賦予我們的神圣職責,堅持服務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加快推進文化遺產強國建設,在新的起點上推動文化遺產事業實現新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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