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指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發揮職能作用,齊抓共管,依靠廣大人民群眾,運用政治、經濟、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種手段對社會治安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的治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我國各項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當前,在繼續全面推進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形勢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斷優化綜合治理的各個實踐環節,為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與和諧的社會氛圍。
服務發展大局。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是發展。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發展,對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具有決定性意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社會治安秩序,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因此,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就必須樹立服務發展的大局意識,準確把握新時期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在經濟發展的全局中謀劃和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整體部署中突出和推進經濟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社會環境。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以人為本,就是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目標就是為人民群眾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的社會環境。因此,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就必須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治理理念,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尊重人民的主體地位,各項治安政策、各種治安措施都必須緊緊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來制定和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個主體要切實將以人為本作為工作理念和工作手段,通過具體作為,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當家作主的自豪感和榮譽感。
形成工作合力。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全面,是指發展要有全面性、整體性,不僅經濟要發展,而且社會各個方面都要發展;協調,是指發展要有協調性、均衡性,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的發展要相互適應、相互促進;可持續,是指發展要有持久性、連續性,不僅要保證當前發展,而且要保證長遠發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不同的職能部門、機構、人員相互配合、統一行動。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過程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求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的基本要求,使打擊、防范、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的各個環節相互協調,形成合力,以保證各部門運轉有序,各項政策和措施科學有效。
協調利益關系。科學發展觀的根本方法是統籌兼顧。堅持統籌兼顧,即要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的各種關系,又要正確反映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協調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涉及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涉及各種不同利益關系。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求運用好統籌兼顧這一根本方法,全面把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總體布局,在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同時兼顧社會各個方面的發展要求,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相協調、相補充、相促進,實現社會各個方面的良性互動。其中,最重要的是統籌協調好各方面利益關系,妥善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踐中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處理機制、權益保障機制。(作者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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