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官自古以來就是“親民之官”,是溝通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之間聯系的橋梁紐帶。縣委書記,作為全縣的“一把手”,更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職位。而據人民論壇雜志社調查結果顯示,55%的受調查者認同縣委書記的崗位風險高,位排第四。
“一把手”的監督軟肋
縣委書記的權力究竟有多大?對上,縣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事業相對獨立,縣委書記可以針對縣里的任何事、任何人說了算;對下,縣委書記可以一竿子插到底,也就是說大事可以抓,小事也可以抓。
縣委書記面臨的“利益誘惑”也很大。縣一級的城市拆遷、中小國企的改制等“項目”,往往是資金涉及到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甚至上億元的“重大工程”, 這些項目往往需要那些具有實權的縣委書記“一錘定音”,其中的“利益誘惑”對一般的領導干部而言都是一種考驗。
縣委不是基層,但緊靠基層;不在一線,但直面一線。縣委書記,主政一方,有“一著不慎滿盤皆輸”之險。然而,目前對縣委書記的選用、管理、監督等沒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辦法,往往造成縣委書記權力過大而缺乏真正監督,存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問題。
由于沒有人真正能監督縣委書記,這種權力最容易產生腐敗,他們有的大肆賣官鬻爵富得流油,有的貪污受賄腐敗驚人,有的一心只圖當大官辦自己的事而失職瀆職,對群眾的利益漠不關心,甚至麻木不仁。
放眼全國,縣委書記腐敗的新聞時有發生。在安徽,僅以阜陽為中心的皖北地區,就先后有18名縣委書記因腐敗被查處。過去四年,河南共查處貪污受賄的縣委書記22名。最為典型的案例莫過于株洲原縣委書記龍國華。在中紀委、中組部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還不到十天,龍國華居然頂風做案,突擊提拔調整領導干部100多人,成為倒在中央“必殺令”前最“倒霉”的第一位縣委書記。
權力過大又缺乏監督,“縣委書記”成為典型的高危崗位之一也就不足為怪。
縣委書記成了縣上的“土皇帝”,在其所轄范圍內,很難找到可以有效制約他的力量。在這樣的體制之下,“一把手”的墮落會直接導致區域政治生態系統的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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