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是落實“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檢察工作主題,確保嚴格、公正、廉潔、文明執法的重要舉措,是推進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反腐敗工作的切入點與著力點。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應當緊緊抓住強化對領導干部監督和自身執法活動監督制約這兩個重點。
強化對領導干部監督,首先要從端正思想認識和監督觀念入手。領導干部自身必須率先垂范,要有誠懇接受監督的境界與胸襟,聽得進不同意見與建議,自覺接受職能部門依紀依法開展監督,各級領導干部要從檢察事業的大局出發,培養和鍛煉堅強的黨性,以海納百川的心胸,嚴于解剖自己的勇氣,使單位內部始終保持平等接受監督的良好局面。其次,上級黨組織和領導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要把下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檢察長作為監督的重點,通過建立定期談心、任前談話等制度,使對下監督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第三,要注重群眾的監督。應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相應的體制和機制,引導和支持廣大干警及人民群眾敢于監督、善于監督。第四,要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領導班子內部要發揚并大力倡導批評與自我批評的良好作風,班子成員之間要互相主動進行監督,做到多提醒、多交流,清除權力恣意行使的空間,形成良好的監督格局。
執法辦案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基本手段,當前檢察機關加強對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要著力防范執法辦案中可能存在的各種問題和隱患。在執法理念上,要著力防范重實體輕程序、重打擊輕保護、重數量輕質量、重配合輕制約的問題,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在執法作風上,要著力防范特權思想、霸道作風,防止對待來訪求助群眾態度冷漠、生硬推諉,辱罵、體罰犯罪嫌疑人和以權謀私、以案謀私,辦“人情案”、“關系案”問題,牢記執法為民的根本宗旨;在執法行為上,要著力防范不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不履行告知義務、不及時送達法律文書、不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辦“拔高案”、“湊數案”等問題,增強執法公信力。要強化主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深入推行由主辦或主訴檢察官主持承辦案件的全面負責制度,解決辦案環節多、辦案效率低,執法責任不明確的弊端,嚴格落實辦案責任。要堅持重點執法環節檢委會議決制,制約主辦人員的執法隨意性,防范司法腐敗。對執法辦案中易出問題的環節嚴格經檢察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壓縮辦案人臆斷空間,確保案件質量。同時,要完善執法辦案內部監督制約制度。各業務部門,從案件初查、立案、采取強制措施、移送以及備案等各個環節,都要制定出具體完備的操作規程,使整個辦案過程都有據可依、有制可循,增強執法辦案規范性和質量監督可操作性。要深化自身執法辦案活動監督的各項改革舉措。一是全面落實人民監督員制度。由人民監督員對案件的程序和實體處理獨立進行監督評議,著重對查辦職務犯罪案件中該立不立、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應當給予刑事賠償而不依法予以確認等幾種情形進行監督。二是構建完備的法律監督體系。加強和完善刑事偵查監督、刑事審判監督、執行監督、民事行政監督和檢察機關內部監督“五大監督體系”,提高整體監督效能。三是推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制度,規范偵查活動,保障檢察干警嚴格執法、文明辦案。四是建立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報備、報批制度。強化對下級院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領導和監督。五是建立檢察官執法檔案。進一步完善執法規范化體系建設,確保嚴格、公正、廉潔、文明執法,促進檢察工作健康、深入發展。
(作者為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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