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國住房問題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加劇,另一方面則是由于現行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合時宜。雙重因素的疊加效應,推動了中國房價的快速上漲。而快速上漲的房價,反過來一方面阻礙了城市化的進程,另一方面則加劇了現行土地管理制度的窘境。
[關鍵詞] 高房價; 城市化; 土地管理制度
[作者簡介] 周天勇(1958-),男,青海民和人,經濟學博士,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教授。
一、高房價及其經濟社會后果
中國的房價是不是很高?有的研究認為,房價和居民收入比應當在3~6的范圍,6以上居民購買住房就非常困難了,7以上房地產市場價格也有泡沫了[1]。有的研究認為,合理的居民房價收入比應當在6~7的區間[2]。這些研究對比,在兩個方面都是錯誤的。一是與一些城市化率比較高和人口城鄉結構已經穩定的國家不同,中國正處于加速城市化的階段,大量需要在城鎮購買房屋的是從農村向城鎮轉移的農民工家庭,而中國目前的房價與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2007年高達16倍以上,這樣高的房價,使農民工永遠也進入不了城市,成不了新市民。二是中國城鎮居民間的收入差距遠比一些發達國家大,平均起來看,似乎房價收入比為6~7的范圍,但是,對于60%的中低收入者來說,房價收入比在8~24的范圍。
由上表可見,在全國統計的7個收入階層房價收入比情況中,最高收入戶的房價收入比只有2。64,而最低收入戶的這一指標卻達到23。68,相差了9倍。其中,中等收入戶的房價收入比為8。23,已經不具備購買房屋的能力。中低收入的居民占全體居民的60%,加上每年需要向城鎮轉移的農民人口,85%的家庭沒有購買住宅的能力。從下表可以看出,對于農民工的房價收入比為16。52,而對于農民的房價收入比則為25。53。許多專家責難,中國目前的城市化是鐘擺式的、沒有在城市扎根的城市化,建議應當使進城市的農民有工作、住得下,成為永久的城市人口。但是,這樣高的房價收入比,實際上已經成了阻礙農民永久進入城市的難以跨過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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