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軍
法官與律師同為法律人,要建立良性、和諧的法律關系和工作關系。法官不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律師不使人情、不用關系、不靠賄賂與法官打交道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構建法官與律師良性、和諧的法律關系和工作關系。法官與律師同為法律人,要同使一股勁、同擔一份責任、同守一條底線,共同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共同履行好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職責使命。
社會矛盾化解,法官與律師要同使一股勁。當前,社會矛盾多發、易發,人民法院收案數量居高不下、連年攀升。必須繼續扎實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這是有效化解矛盾、保障案結事了的最佳途徑。調解離不開律師,律師的專業素質和中立身份更有助于促成調解。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充分保障律師發揮職能作用,廣大律師應當進一步增強社會責任感,共同做好訴訟調解、矛盾化解工作。應當積極探索改革創新,完善律師收費制度,研究論證律師主持經濟糾紛案件調解的可行性,為全面促進糾紛調解、矛盾化解工作注入新的生機和活力。
社會管理創新,法官與律師要同擔一份責任。社會管理也包括司法領域的審判管理,以及律師介入的各類案件的訴訟管理。不斷完善審判管理和訴訟管理,使司法審判活動更加依法公開、公正、高效,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律師的執業權利得到更為充分的保障,是法官與律師分別行使職能的共同目標。法官與律師應當基于各自職責,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促進,攜手推進這一目標的落實。一方面,要共同把既有訴訟制度執行得更好、更嚴,確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各級法院與律協應當建立溝通聯絡的長效機制,針對訴訟管理中的共同問題,及時會商研究、推動解決,這是訴訟管理領域創新的重要方面。
公正廉潔執法,法官與律師要同守一條底線。法官不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律師不使人情、不用關系、不靠賄賂與法官打交道。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視法官隊伍廉政建設。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五個嚴禁”規定并嚴格執行,依法依紀嚴肅處理了一批違法違紀法官。衷心希望廣大律師在珍惜自身形象、聲譽、事業、前途的同時,能夠更好監督法官嚴格依法辦案,共同守住公正廉潔司法的底線。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軍1月25日帶隊走訪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時說
本報記者 白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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