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我們成立了由區委副書記任組長,黨政合力,各部門共同參與的領導機構,明確規定各鄉鎮和村黨組織村委會及負責人為工作落實的第一責任人。下發了《實施意見》,并把建立村民監督委員會作為全區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要內容進行考核。同時,確定6名區級領導包抓指導6個鄉鎮,定期調研解決具體問題。
二、勇于探索,大膽實踐,村民監督委員會科學運作
保證廣大農民既享受發展帶來的物質成果,又充分享有民主權利,充分調動農村干部群眾的積極性,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此,在建立和完善村民監督委員會的過程中,我們把制定好的制度、用好的制度選人、規范運作激發活力作為重點,全面推動農村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化、科學化。
(一)圍繞機構組建,科學選人用人。按照“政治素質高、服務意識濃、工作能力強、原則把握準、保密觀念強、群眾基礎好、自身要求嚴、公眾形象好”的用人標準,兼顧知識結構、地域分布等條件,經村兩委會成員、黨員和村民代表醞釀提出村民監督委員會候選人,經公示后報鄉鎮黨委進行審查,最后提交村民代表大會或全體村民會議進行差額選舉。監委會設主任1人,委員3-7人,任期與村委會相同。
(二)圍繞科學定位,明確職責權限。我們將村民監督委員會職能定位為鄉鎮紀委和村黨組織共同領導下的村級配套組織,對村民代表大會負責,只監督村委會工作,不參與決策與具體事務的實施,也不承擔任何行政工作。賦予村民監督委員會對村務公開、決策程序、決議執行、干部履職、考核評議、罷免程序、風險評估等進行監督的“七項職責”和列席村兩委會議、召開監委會會議、收集整理意見建議并提交村“兩委會”、給村民答復熱點問題、向上級黨委政府反映問題、審核村財務、完成村民代表會議和上級黨組織授權監督的“七項權限”,也明確了定期報告工作、傾聽村民呼聲等“五項義務”。
(三)圍繞規范監督,健全工作制度。我們制定了村民監督委員會日常管理、列席村“兩委會”、經費保障、工作考核等十多項制度,制作了開展監督工作和村級財務“三審三簽”流程圖。每位監委會成員一般至少聯系10戶以上村民,每月召開一次信息反饋會議。堅持工作考核結果與監委會成員基本補貼掛鉤,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了監督的隨意性,提高了權威性和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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