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部署2010年工作中明確提出,要積扱推進城鎮化,提升城鎮發展質量和水平。為此,還特別強調,要“著力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發揮好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并更加具體地要求:“當前,要把重點放在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上”。據筆者研究,中央如此明確闡述應該如何堅持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應該怎樣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實屬首次。實際上,這也是中央對堅持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本質內涵的界定。
堅持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重點發展小城市和小城鎮,這是加快城鄉統籌,帶動新農村建設的最佳選擇
解讀中央在這次經濟工作會議上,為何要對堅持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提出如此明確而具體的發展要求,其要義主要基于三個方面:一是自中央提出加快中國城市化必須堅持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但全國地方政府實際上仍是在堅持大城市化的道路,或所謂的“新型城市化”的道路,一味地把各自所在的區域城市做強做大,大征地、大拆建和鋪大餅,城市化成了區域大中城市的“擴大化”;二是在上世紀90年代一度興起的加快小城鎮發展熱,進入21世紀初后變得冷落下來,地方政府沒有把重點放在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發展上,小城市發展特別小城鎮發展嚴重滯后,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綜合承載能力沒有得到更有效的加強,農村與城市出現“斷層”;三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強調“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刻不容緩”,而這最“刻不容緩”的,就是要轉變城市化發展方式,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只有這樣,產業發展方式、社會事業發展方式、城鄉消費方式、基本公共服務方式和城鄉統籌方式,才能真正得到實質性的轉變。顯然,只有加快城鎮化,發展小城鎮,才能讓廣大農民真正融入城市化和工業化。
因此,中央提出的新農村建設,絕不是孤立于“農村”的建設,而是在加快中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兩個大背景下展開,一個是統籌城鄉發展大背景;再一個是加快工業化和城市化大背景。在這兩個大背景下推進新農村建設,如果不處理加快發展小城鎮建設和積極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關系,不僅新農村建設抓不好,也勢必延誤中國城鎮化的進程。所以,一定要在統籌城鄉發展中規劃新農村建設,一定要在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進程中謀劃新農村建設,一定要在加快小城鎮發展中帶動新農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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