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分析“小圈子”的特點,不難看出:
“小圈子”有的以私交為基礎,有的以“感恩”為前提。大凡進入“小圈子”的干部,或者是同鄉、同學,或者是老部下、老上級、老戰友,只要利益相關,互相能方便照應,都是走到一起結成“小圈子”的理由。再有就是,領導干部在一個地方呆長了,許多干部由他一手提拔,“感恩”心態導致盲目服從,使個別領導干部養成了唯我獨尊的獨斷作風,不知不覺形成“小圈子”。
“小圈子”以權力為紐帶。“小圈子”的核心成員,大多是手握實權的領導干部,甚至是地方黨政“一把手”。在廣東湛江走私案中,從湛江市委書記、主管打私的副市長到海關關長、海警隊長、公安邊防分局長,全都是“圈中人”,形成一個內外勾結、上下連接、左右串通的走私網絡,令人觸目驚心。
“小圈子”以謀利為目的。干部隊伍一旦存在“小圈子”,圈中人或謀求升官,或貪圖錢財,或圖辦事方便,各有各的打算,各有各的利益驅動,公權力成了彼此互謀私利的工具。
“小圈子”
危害民主,有損和諧
關于小圈子的危害,鄧小平同志曾有過一段深刻的闡述:“小圈子那個東西害死人吶!很多失誤就從這里出來,錯誤就從這里犯起。”他還強調,“黨內無論如何不能形成小派、小圈子,我們這個黨,嚴格地說來沒有形成過這一派或那一派。”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強調,要堅持五湖四海,拓寬視野選拔干部,廣辟途徑培養干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說,領導干部要公道正派,不搞“小圈子”。可見,“小圈子”是公道正派的死敵,二者水火不容。
可以說,一個單位、一個部門、一個地方,如果多數人都認為存在一個“小圈子”,那么,這個單位、這個部門、這個地方的工作就難以正常開展,工作的業績也難以上臺階。
“小圈子”一旦形成,首先破壞的是我們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問題不是真正實行民主決策,而是在“小圈子”中先形成共識,少數人說了算,開會只是走過場,圈外人敢怒而不敢言,給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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