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的垃圾事件提醒各級政府,豐富公眾參與形式,拓展意見聽取渠道,是今后提高決策水平的一大重點。把握住這個重點,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化解原本不該產生的社會矛盾。
一度沸沸揚揚的番禺建設垃圾焚燒廠事件正在出現轉機。昨天,番禺區通報了今后解決垃圾處理問題的計劃步驟與思路。他們將在廣泛征求民意、科學調研的基礎上,重新編修垃圾處理的系統規劃。也就是說,在垃圾處理項目的選址與建設問題上,不排除重新論證和選點的可能。
垃圾如何處理?在哪里處理亦即如何選點?按照番禺方面的設想,就是官方不給定論,交給從即日起全面拉開大幕的全民討論作結。討論將持續半年之久,力圖在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之下,以垃圾綜合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舉全區之力,集全區之智,切實把好事辦成辦好。這意味著,對于垃圾處理的方式———填埋、焚燒還是生化處理,番禺社會各階層的人們都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各抒己見,充分表達。最終回答如何處理、在哪處理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將是通過全民討論形成的共識。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決策,庶幾可以稱為經過了充分論證的決策。茍如此,則標志著番禺在努力完善科學、民主、依法的政府決策機制以及建立科學的垃圾處理和管理機制上,有了創新的舉措。
民生決策經過充分論證而付諸實施,是化解社會矛盾的必要或曰首要前提。換言之,在一個公民權利意識高漲的現實語境下,民意表達、民意征集是公共事務民主化決策的必由路徑。從公民的角度來說,他們理應對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決策有發言的權利,決策者也應該傾聽他們的聲音,重視他們的權利。回顧這幾年許多地方的做法不難看到,不少民生決策都已經注意到了不應也不能缺失聽取民意的程序環節,只是有的地方動作快一些、“有則改之”且做得更好一些;有的動作慢一些,被動應付甚至流于形式而已。必須引起決策者注意的是,當缺失民意的決策出現反對聲音之后,任何以強硬態度試圖一意孤行,從而把自己完全擺在公眾對立面上的做法,都是非常不明智的選擇,到頭來只會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并且,這種剛愎自用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態度,在任何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上都是要不得的。因為,它只能起到激化矛盾的壞作用,對于超越矛盾從而化解矛盾,沒有半點兒益處可言。
現在,番禺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聯合推出《創建番禺垃圾處理文明區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明確垃圾處理是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關乎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從而把解決好垃圾處理問題作為造福一方義不容辭的責任。按照這個方案,他們的工作將分為四個階段:首先是大討論大宣傳,以使廣大市民了解本區目前垃圾處理的難度與形勢,認識到番禺的垃圾只能在區內處理,并共同尋求相對合適的處理方式。與此同時,他們將倡導人人參與垃圾分類減排,從源頭做起,減少垃圾產生。在第三階段,他們將讓市民了解項目建設的法定程序,參與項目可行性研究、選址調研、論證和環評工作,科學合理地決定垃圾處理方式和選址。最后,圍繞垃圾綜合處理項目科學監管的主題展開工作,以實際工作成效消除公眾疑慮。每個階段干什么,都有明晰的時間表。這才是對公眾負責任的態度。經過這樣的充分論證,番禺的垃圾焚燒問題勢必會有個心平氣和、絕大多數市民都能接受的結局。
番禺的垃圾事件提醒各級政府,豐富公眾參與形式,拓展意見聽取渠道,是今后提高決策水平的一大重點。把握住這個重點,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化解原本不該產生的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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